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亚菲 发自北京 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新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
《规范》规定了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
“《规范》考虑到腿脚不便人群的居住便利,能看到在积极向人性化设计靠拢。对于居住环境的提升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既着眼人口老龄化社会现实需求,更彰显城市建设的人文温度。”上海市建筑学会养老建筑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无障碍设计顾问王晨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规范》将有力推动居住环境品质提升,对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规范》就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例如,要求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设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要求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1个无障碍公共出入口;提高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要求,方便搀扶老年人进出或乘坐轮椅进出;提出电梯轿厢尺寸、紧急呼叫按钮高度等要求。
“目前的居家适老化改造,经常遇到原有住宅空间不具适老无障碍条件的情况。即使完成改造也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新发布的《规范》就把这个问题很好地考虑进去了。能在建筑前期,就把这些相应的室内尺寸都规定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条件和范围内,后期对于改造将起到非常大的帮助作用。”王晨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建筑技术发展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对住宅品质提升有了更高需求。新规范结合我国近年来住宅项目建设实践,在对现行住宅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提出了住宅项目的底线要求,将更加有力支撑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