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宜业乡村 惠及妇女儿童家庭

——专家解读《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高舒帆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高舒帆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系统性战略谋划推动农业强国建设,全面激活“三农”领域发展动能。《规划》聚焦农村发展现代化,从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诸多细节化举措有何现实意义?应如何推动相关措施落实落地,精准惠及广大妇女儿童家庭?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就此采访相关领域专家,共同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献智出力。

  精准施策 提升妇女儿童家庭幸福可及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换的重要节点,《规划》的出台正当其时。”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黄振华表示,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唯有农业蓬勃发展,国家发展的根基才能牢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对于《规划》中提出的“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黄振华表示,“完备度”“便利度”“舒适度”要解决的不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的问题,这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规划》提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农村教育质量是衡量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黄振华表示,近年来,随着农村出生人口减少以及学龄人口向城镇集中,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不断下降,乡村学校普遍进行“撤点并校”调整,以此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然而,“撤点并校”也会造成一些学龄儿童需要到距离较远的学校上学,给适龄儿童和家长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和负担。

  黄振华认为:“乡村学校并非简单‘一撤了之’,而应综合考虑孩子的上学距离、就学条件、家庭状况等多重因素。”

  “乡村小规模学校是偏远地区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重要载体,确保每个孩子无论身在何处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副教授马改艳说。

  为此,马改艳建议,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改善硬件设施,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校舍、教学设备、网络资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化师资配置,实施“特岗教师计划”,推行城乡教师轮岗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流动,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提升教学能力;要创新教学模式,采用“复式教学”“小班化教学”等灵活方式,适应不同年级学生的需求;开设乡土课程,将农业生产、非遗技艺等内容融入教学,增强实践性;建立学校与村委会、家庭的三方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家长课堂和乡村文化活动。

  《规划》强调:“健全农村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农村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是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方面。”黄振华强调,长期以来,随着农村青壮年人口不断外流,以留守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主的农村留守人员,面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障、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多方面需求,亟须建立健全完备的服务体系。

  马改艳表示,关爱服务体系的健全有利于通过法律保护、生活帮扶等服务,保障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与受教育权等基本权益;缓解相关群体孤独感,帮助其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融入,增强其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此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因权益受损引发的社会矛盾,推动乡村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面临家庭照护负担重、就业机会少、缺乏情感关爱、维权能力薄弱等问题。”对此,黄振华建议,应从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丰富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留守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支持。

  黄振华强调,农村留守妇女具有很强的能动性,可以通过建立一些激励机制调动留守妇女的积极性,开展互帮互助,发挥留守妇女在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农业人口共享发展成果

  《规划》强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马改艳表示:“城乡融合发展能够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城乡融合关键在“融”,要找准城乡融合发展的最大公约数。《规划》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马改艳表示,完善这一体系,一方面,能拓宽农业人口就业渠道,使其深度参与非农产业,增收致富;另一方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将改善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提升村民生活品质。此外,城乡要素互动还为农业人口创造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的良机。

  如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完善?马改艳表示,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县域有序转移,推动县域产业融入邻近大中城市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激活农村产业潜能;持续加大农村交通、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投资,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下沉农村,推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技术指导与资金扶持,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城乡人才交流合作,吸引城市专业人才投身农村,同步培养本地人才,实现城乡人力资源有效对接。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规划》强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直接关系到数以亿计家庭的切身利益。《规划》强调的政策和改革保障了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刘金凤表示,2023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8.3%,两者相差近18个百分点,涉及2.5亿多人,这意味着数亿农业转移人口并没有享受到与原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另外,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刘金凤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利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下行压力,急需找到未来经济增长的新潜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则可以释放出强大的内需增长潜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

  为此,刘金凤建议,要推动户籍、土地、财政等制度的协同改革,从人口流入与流出两方面着手。在人口流入城市,要强化财政资金和建设用地保障,中央和地方共担市民化成本,激励地方政府落实政策。例如扩大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规模、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力度等。在人口流出的农村,应加快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有偿退出机制,完善进城配套政策,从而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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