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景韵润 发自北京 4月11日,民政部官网发布消息,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精准关爱帮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农村留守妇女中的低收入妇女、重病妇女、残疾妇女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妇女等困难群体,对加强精准关爱帮扶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明确,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或家庭按规定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视情及时予以救助帮扶。大力开发适合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新兴产业培训、特色手工艺培训项目,不断提升其参训机会和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发展特色农业、特色养殖、家庭手工业,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实现“家门口”劳动增收。深入实施“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对有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帮扶。积极开发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岗位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从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关爱服务等社会工作。
方案要求,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农村留守妇女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法维护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留守妇女的各项权益。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广泛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和村民议事会等议事协商活动,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方案还提出,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充分肯定农村留守妇女的付出和价值,防止出现对农村留守妇女的歧视和家庭暴力行为。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文表示,此次方案强调关爱帮扶的精准性,更加强化部门联动,关爱帮扶的内容更加全面。此外,方案还强调发挥农村留守妇女的主体作用,注重发挥她们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不仅将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作为关爱帮扶的对象,同时强调要充分肯定她们的付出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