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带娃”与“上班”不再两难

湖北全面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鹏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鹏 发自武汉 “带娃”还是“上班”?对于湖北的“宝妈”们而言,这道令人困扰的难题如今有了新的选择。

  日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缓解育儿妇女就业压力,做实做细育儿妇女就业工作,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妈妈岗”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通知》要求,各地要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弹性妈妈岗”、可自选时段的“宝妈班组”、可带回家工作的“流动妈妈岗”,积极挖掘电商运营、直播带货、文创策划等自主性高、方式灵活的“新业态妈妈岗”。各级人社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二孩妈妈”“三孩妈妈”等群体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各级工会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各级妇联要积极走访妇联执委企业、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等,挖掘就业机会,加大岗位开发。

  《通知》提出,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育儿妇女就业需求,梳理本地区带动妇女就业能力强、安置育儿妇女数量多的企业清单,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对纳入名录的用人单位,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惠企补贴政策。对于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育儿妇女,要按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各级工会要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各级妇联要依托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巾帼工匠培育等,为城乡妇女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

  为推动培训资源向“妈妈岗”育儿妇女群体倾斜,《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优化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等,采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选择适合女性的项目开展培训,支持“妈妈岗”员工多途径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此外,人社部门、工会和妇联要积极沟通协调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资源,定制公益性培训项目,帮助更多育儿妇女参与家政服务、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

  针对“妈妈岗”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通知》提出,各级人社部门要引导用人单位根据用工管理实际,综合考虑劳动者需求,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保障“妈妈岗”兼顾工作和家庭。

  工会组织要推动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与劳动者开展协商,将公平合理的工时、薪酬待遇和休息休假制度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明确的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等事项应列入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双方也应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此外,各级工会、妇联组织还要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妈妈岗”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监督指导、日常巡查和女职工权益保障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害育儿妇女劳动权益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近年来,湖北省将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宝妈”在家门口就业作为重要工作,多地先后出台“妈妈岗”支持政策,帮助“宝妈”们兼顾职场与家庭。罗田县在大崎镇绒花工作室等30余个小微企业建立灵活就业点,带动2000余名“宝妈”和留守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南漳县对设立“妈妈岗”的企业给予每人500元的用工补贴,共建立13个“妈妈岗”示范基地,累计开发岗位2300余个。武汉、襄阳、黄冈等地均举办了“妈妈岗”专场招聘,提供大量采取弹性上班制的财会、咨询、理疗、电商直播等职位,备受“宝妈”群体好评。此外,许多企业也主动加入关爱“宝妈”的行列,位于武汉市的仁和会计教育集团积极推进“宝妈”就业关爱援助计划,面向“宝妈”群体开展公益财务技能培训,2024年共帮助200多名“宝妈”走上工作岗位,该集团计划在2025年继续培训1000名“宝妈”,帮助她们通过掌握财务技能实现自身发展。

中国妇女报要闻综合 2湖北全面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鹏2025-06-06 2 2025年06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