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直发”营造更加友好生育环境

——《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系列专家解读之一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景韵润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景韵润

  完善孕期妇女产前检查基本服务、推动普惠托育纳入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体系、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税收等方面支持家庭发展政策……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多条举措涉及妇女、儿童与家庭。

  在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方面,《意见》提出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与以往模式相比,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人有何优势?各地在推进这一便民政策时,关键的步骤和要点是什么?对此,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直发惠及多方 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参保人只需在医保信息平台确认个人账户信息,生育津贴即可直接发放至其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史毅表示,直接发放模式让参保女职工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增强了其对生育保险制度的信任和支持。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没有单位或单位概念模糊,由单位转发生育津贴的方式无法覆盖这部分人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邹艳辉指出,建立生育津贴发放的个人渠道,能让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及时享有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完善生育保障体系。

  “从单位的角度来说,直接发放可以减少管理成本,降低潜在风险。”邹艳辉解释,以往,单位需要承担生育津贴的申报、审核、转账等工作,增加了单位的人力和工作负担。“直接发放可以减少单位的工作量,避免单位因处理生育津贴相关事务而产生额外成本,间接减轻了家庭因单位可能转嫁成本而带来的负担。”

  “生育津贴未直接发放之前,往往需要经过单位中转,流程烦琐且周期较长。”史毅指出,这一过程中,不仅增加了单位的工作负担,也延长了参保人等待津贴到账的时间,“直接发放可以大大简化发放流程,减少单位中转环节,也降低了因津贴发放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风险。”

  “这既是优化生育保险服务、提升医保服务质量的体现,也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史毅看来,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对我国生育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一举措体现了国家对女性的关怀和支持,减轻了家庭的生育负担,营造了更加友好的生育环境。”

  多维度优化 为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据了解,持续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在实现生育津贴免申请、免递交材料、免办理的一体化自动审核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并发送到账提醒短信。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可提升生育保险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生育保障体系向更高效、便捷的方向发展,各地该如何推进这一便民政策的落实?

  内蒙古推出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政策后,2024年5月1日上线了生育津贴“即申即享”,在实现生育津贴免申请、免递交材料、免办理的一体化自动审核发放的基础上,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并发送到账提醒短信。参保职工足不出户即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医保”App、支付宝小程序“内蒙古医保”等渠道维护本人信息,系统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并核算生育津贴,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津贴拨付。

  史毅指出,各地区医保局需统筹推进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工作,“关键要梳理发放对象、完善系统功能、细化经办流程,明确启动时间并做好经办机构指导,确保按规定时限及时审核、拨付生育津贴,为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要加快建立统一平台,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流程。在平台上,参保人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医保部门直接审核并拨付至个人账户。”史毅表示,与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尤为重要,“这样可以实现参保人身份、生育信息等自动核验,减少人工审核环节,提高发放效率。”

  “此外,还需明确审核流程和审核、发放等各环节的办理时限,确保资金申请和发放的高效便捷,各地区医保局也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培训,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持续做好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做到‘应结尽结’,提高生育津贴申领时效。”史毅表示。

  大数据支撑+监管护航 保障政策落地

  “直接发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参保人能够实时查询津贴发放进度和金额,确保津贴及时足额到账,增强了生育保险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可以有效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史毅表示。

  “一件事通办的信息系统建设是关键。”邹艳辉建议优化信息系统,使用大数据核验等方式确保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系统实时调取生育登记、住院分娩等数据,精准匹配参保信息,并根据职工产假天数、缴费基数自动生成津贴金额,消除人工误差。”

  在史毅看来,健全监督机制和反馈渠道是直接发放落地的保障。“参保人要能通过热线、网站、App等渠道反馈津贴发放问题,医保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回复,还要鼓励社会公众对生育津贴发放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资金监管方面,要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史毅建议,各地经办机构要建立定期抽查的管理制度,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准确录入参保人员生育信息,如生育类别、胎次、胎儿数等,定期对生育津贴发放资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予以追回;对涉及欺诈骗保的,要按程序移交医保行政部门处理,“此外,医保部门还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中国妇女报要闻综合 2“生育津贴直发”营造更加友好生育环境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景韵润2025-06-12 2 2025年06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