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耿兴敏 发自北京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近日,京津冀三地社保部门签订《京津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清算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了京津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清算机制。
从8月1日起,三地参保人在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需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无需等待资金划转。办结时限由国家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最快可当日办结。
以往京津冀三地参保人在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时,京津冀社保部门先要确认接收《信息表》,转出地再向转入地划拨转移资金,转入地收到资金后才能完成转移手续。《协议》签订后,转入地确认接收《信息表》后,可以立即完成转移手续,记录社保个人账户权益,无需进行资金划转。资金由三地社保部门按年统一清算,参保人无需等待。参保人办理京津冀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申请时,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电子社保卡”App或“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在线提交申请,线上可实时查询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