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 肖巍

  □ 肖巍

  2025年10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讲话,提出四点建议:共同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共同培育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共同构建保障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共同书写促进全球妇女合作的崭新篇章。《全球妇女峰会主席声明》指出,“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人类走到新的十字路口。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对多边主义和国际秩序造成严重冲击。性别鸿沟和技术鸿沟仍然巨大,贫困、饥饿和暴力痼疾难消,气候危机、武装冲突和人道主义危机等相互交织,全球妇女事业面临成果流失和倒退风险。”面对这种变局和挑战,习近平主席强调,“妇女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创造者、推动者、传承者,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全球化时代为何要推进妇女事业发展

  在全球化浪潮、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社会深度转型相互交织背景下,妇女事业不仅是正义之需,更关乎世界的繁荣与可持续发展。它已成为人口、经济、科技与和平四个领域的交汇点,也是人类能否拥有一个公正、韧性与有尊严未来的关键支点。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就是在推动人类社会的自我更新。

  妇女事业在当下之所以尤为重要,不仅因为性别平等尚未完全实现,全球妇女事业面临成果流失和倒退风险;更在于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妇女事业已成为应对当代国际社会诸多风险与危机的关键性杠杆。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妇女发展是“可持续社会”的前提。在人口老龄化、出生率下降、家庭结构多样化的现实背景下,妇女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就业权与生育权直接影响着社会再生产系统的稳定。换言之,当今的“妇女问题”,实际上是各国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结构性问题。

  其二,妇女发展促进经济模式的转型与包容性增长。全球经济正从工业资本逻辑转向知识与创新驱动。在此过程中,人才、创造力与协作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力,而妇女正是这些资源中最具潜力却常被低估的一半。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本质上就是为全球经济注入强劲的动能。

  其三,妇女发展有助于弥合性别鸿沟和全球科技治理。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生物科技等快速发展,带来数字鸿沟、算法偏见、数字暴力等新的性别不平等问题,妇女在全球科技治理体系中的缺席等也亟待改变。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不仅能够弥合性别数字鸿沟,也能促进妇女在全球科技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在科技乃至全球治理中常面临“风险由谁命名、利益向谁倾斜”的难题。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科技治理体系,并“从数智技术源头上推动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和陈规定型”,妇女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

  其四,妇女发展有助于缔造世界和平。妇女是争取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妇女事业的发展为和平带来希望。只有当妇女的安全、尊严与机会得到保障,人类社会才具备防止冲突、修复创伤与重建信任的能力。30年前,北京世妇会确立了“以行动谋求平等、发展与和平”的崇高目标;而今,全球仍有超过6亿妇女和女童深陷战乱与冲突。

  因此,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目标,也在于“让广大妇女沐浴幸福安宁阳光,远离战争动荡阴霾”。为了妇女,也通过妇女缔造和平。

  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与人类社会进步的关系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将两性关系视为“最自然的人与人的关系”,并据此判断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制度如何对待妇女,直接折射出“人的本质是否真正成为人的现实”。将妇女当作战利品或侍女的社会,必然是人性堕落的社会。换言之,男女在多大程度上彼此以“人”相待,人之本质便在多大程度上落实于现实生活。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赞同傅立叶的见解:“一个历史时代的变迁,总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进展来判定;因为正在这里——在女人与男人、弱者与强者的关系中——人性战胜野蛮的程度最为明显。妇女解放的程度,是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

  在全球化时代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妇女全面发展并非指角色多样化或个体化成功,而是作为“人”的整体能力与尊严的同步展开——生命、身体、理性、情感、创造力与参政权利等层面的实质平等不断拓展。因而,妇女事业发展必须被纳入全球发展、全球安全与全球文明建设的制度安排之中;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出发,从生产与人的交往日益全球化出发,将保护妇女权益、消除性别歧视与性别不平等视为全球发展、全球安全与全球文明进步的“酵素”和内生动力。

  被誉为“妇女权利国际宪章”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联合国于1979年通过,并于1981年正式生效的重要国际人权条约,已有189个国家批准了这一公约。这一公约的核心理念和目标体现在三个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旨在确保男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等各个领域享有平等权利;非歧视原则旨在消除一切基于性别的区别、排斥或限制;实质平等原则旨在不仅追求法律上的平等,更要实现事实上的平等。

  然而,尽管有“190多个国家通过了近1600项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越来越多国家制定提升妇女福祉的国家行动计划”,但全球依旧面临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马克思指出:“凡是略懂历史的人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伟大的社会革命是不可能发生的。社会进步的程度,可以精确地以妇女的社会地位来衡量。”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在于,它不断提醒我们:平等与尊严不是某一群体的特权,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前提、不可让渡的原则与必须兑现的承诺。一个社会能够真正容纳妇女的多样性与主体性,也就更具复杂性、包容性与创新性——这正是21世纪人类社会进步的深层基石。

  妇女事业发展:国际社会如何共担责任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责任是一切道德的源泉。人,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没有任何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件。而且一种行为只有出于责任,以责任为动机,才具有道德价值。在康德的理论框架中,真正有道德价值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所采取的行动。从责任角度,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要求每个妇女、每个人、每个国家,以及国际社会都要在道德上有所承担,其动机来自责任,没有任何功利的目的,这便符合他“人是目的”的思想。换言之,要“以妇女本身为目的”,为了妇女和人类尊严承担责任,也只有如此,消除性别歧视、保障机会、抵制伤害行为才拥有道德上的正当性与内在力度。

  在国际社会层面,共担推进妇女事业发展责任,首先意味着责任的全面覆盖。体现在法律里、在预算里、在文化里、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里。无论国家大小、贫富,都有责任让妇女真正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这需要从每个个体、每个组织、每个国家的努力开始。其次,共担责任意味着责任平等。例如所有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国家都必须同等遵守自己的承诺,不得歧视、不得纵容暴力、不得以文化差异为借口压低妇女权益的底线。最后,共担责任并不意味着能力均等。由于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异,各国实现性别平等的进程并不均衡,承担责任的能力也不同。联合国发布报告警示,按现行趋势到2030年难以实现性别平等,关键短板在资金、政治代表性与法律实施。因此,国际社会要共同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关注和帮扶处境脆弱和人道主义危机中的妇女和女童,促进全球妇女共同发展。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推进全球妇女事业方面作出了表率:一方面,把妇女事业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宏阔实践,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另一方面,继续将支持全球妇女事业的责任落在实处。为进一步支持全球妇女事业发展,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的主旨讲话中郑重宣布,“未来5年,中方将再向联合国妇女署捐款1000万美元;提供1亿美元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额度,同国际组织合作实施促进妇女和女童发展合作项目;以妇女和女童为优先受益对象,在民生发展领域援助1000个‘小而美’项目;邀请5万名妇女来华交流研修;设立‘全球妇女能力建设中心’,同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妇女领域能力建设等发展合作,培养更多女性杰出人才。”这种资金、项目、人才和平台“四位一体”的举措将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作出独特的中国贡献。

  (作者为广西大学、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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