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 发自温州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推行“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这一创新举措旨在通过制度性安排,为育儿劳动者,尤其是为育龄妇女构建一个包容性、支持性的就业环境。
温州市此次试点的“生育友好岗”,精准聚焦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核心特征是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实行弹性工作制。试点用人单位可依法采取灵活上下班时间、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和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从制度层面为劳动者照料家庭、陪伴子女成长提供便利与保障。
据悉,试点工作并非“一刀切”,而是系统性地从五个维度展开:开发岗位、建立清单、优化环境、深化服务、强化培训与权益保障。
试点范围广泛覆盖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传统行业,以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并重点在“家立坊”、共富工坊、非公企业、电商产业、女企业家企业等5个领域的7个县(市、区)率先推行。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试点单位需要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或专项书面协议的形式,将弹性工作安排等具体事项明确下来,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做到“权益入约、保障有据”。同时,政策还强调为产后返岗的育儿妇女提供优先技能培训,帮助其顺利回归职场并提升职业能力。
为激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温州市将建立“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清单。对纳入名录清单的用人单位,将打通政策兑现“快车道”,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高效落实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各类惠企政策,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