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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妇女工作

河北各级妇联搭建舞台,法、检、律同台普法

“木兰有约”将“法治大餐”送到妇女身边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丽婷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妇联组织鹿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乾、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鲜、河北嘉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娜走进鹿泉区铜冶镇南甘子村,“唱”了一出反家庭暴力的“普法大戏”。

    王丽娜用一个个真实案例讲解不同类型的家暴,以及遭遇家暴的救助途径。王乾结合办案经验介绍了家暴案件中证据收集、家暴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流程,以及各单位面对家暴强制报告义务。张鲜讲评了她承办的3起因家暴逐步升级导致的刑事案件以及法律惩罚。听完课后,村里的妇女们都说:“真是长了知识!家暴不是家务事,遇到家暴我们要去找相关部门维护我们的权利。”

    妇联搭建舞台,法、检、律同台唱“普法大戏”,在河北省乡村、社区持续上演,已坚持了8年,是河北省“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活动的独创品牌,深受基层百姓的欢迎。

    妇联主导,创建普法新模式

    2015年,在“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背景下,河北省妇联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动省妇联团体会员积极性,发挥女性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燕赵巾帼法治宣讲活动,并为活动起了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木兰有约”。

    活动初始,各部门达成共识,建立妇联搭台,法、检、律唱戏的模式。每场宣讲团队由一名女法官、一名女检察官、一名女律师组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以案释法,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宣讲。

    2015年6月,“木兰有约”法治宣讲首场活动在石家庄启动。之后各地市在省级的示范带动下,妇联发出号召,法、检、律有响应,上下联通努力打造“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活动品牌,将最专业的力量带到基层一线妇女群众集中的地方,将最权威、最优质的法律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强化保障,凝聚巾帼普法合力

    2022年,河北省妇联联合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省普法办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河北省“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部门将“木兰有约”活动纳入本单位普法规划,对成员管理、活动组织、成果运用、活动保障等四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木兰宣讲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河北省妇联每年结合全国妇联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和河北省“七五”“八五”普法规划,围绕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宣讲主题和主要内容,联合三家协会下发活动通知,并要求各地市宣讲活动由最初每年10场逐步增加至每年40场。

    为推动“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活动有序开展,省妇联每年在财政列支专项活动经费,召开“木兰有约”研讨会、推进会,开展“最美木兰”评选、“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十佳课件评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评选出“最美木兰”100名、优秀课件30件、十佳课件10件、优秀案例200余件,充分肯定组织单位和宣讲团成员的付出与成绩,极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同时,将表现突出的“木兰”推荐为全国、省三八红旗手,全国、省维权先进个人,表现突出的团体推荐为全国、省维权先进集体,省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单位。

    “菜单+订单”,提升巾帼法治宣传成效

    活动开展8年来,“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团成员从最初120余名扩充到1300余名,她们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组织,将“法治大餐”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每次宣讲结束后,宣讲场地就会变成法官、检察官、律师的现场“办公室”。

    新冠疫情期间,运用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喜马拉雅、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组织拍摄录制音视频、编撰排练普法小品上传云端,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参与热情。宣讲内容从最初“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转变为“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制定宣讲“菜单”,群众“点单”、讲师“接单”,一课一备、一听众一内容,重点选取反映普法宣传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截至目前,共开展“木兰有约”燕赵巾帼法治宣讲4000余场次,受惠群众达百万余人。

    近年来,河北先后涌现出省级“木兰盛开”、石家庄市“木兰花开”、邢台市“兰韵”、邯郸市“琢玉”等优秀宣讲团队,这些具有妇联特色和性别视角、专业本领强的宣讲队伍,有力推动了普法宣传高质量发展,为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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