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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李恒)为进一步做好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提高儿科医疗质量,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儿童用药遴选制度,做好儿童用药的配备管理。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进一步拓宽儿童用药范围。

    同时,医疗机构要准确掌握用药适应证,以及不同年龄儿童的药物选择、给药方法、剂量计算、药物不良反应等,合理开具处方并经审核合格后进行调配;加大药师配备力度,围绕儿童患者需求和临床治疗特点开展专科药学服务。其中,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以及儿童专科医院的小儿呼吸、小儿消化、新生儿、儿童重症等科室,鼓励安排1名经过培训的药师或临床药师驻科,与本科室的医护团队共同提供药物治疗服务。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覆盖儿童用药采购、贮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监测系统,加强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分析,分析结果作为儿童用药目录遴选、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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