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晋财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什么叫治理有效?其内涵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指治理有效率,即政府用于乡村治理的稀缺资源,能够完成复杂多样的治理目标任务,包括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公共品供给效率和组织运行效率;二是指治理有效果,包括干部工作压力改善效果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效果,即通过乡村治理措施的实施,让干部工作压力减轻,让群众生活质量提升。但最近在农村调研发现,一些地方乡村治理中存在“内卷化”现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仍感觉“工作经费不够用”。在一些地方,尽管国家每年投入到乡村治理中的资金量在不断增加,但社区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缺乏,许多工作仍然依赖人工完成;二是资源投入不断增加,仍感觉“工作条件不够好”。现在,大多数农村都建有村委会办公楼,面积基本都在几百平方米以上,但仍感到办公用房紧张;三是人力投入不断增加,仍感觉“工作压力不轻松”。按常规,农村社区的干部数量通常是5~7人,有的通过内聘方式增加人手,已达10人以上,但因为事情繁杂,仍然觉得工作压力大。
为何出现这种“内卷化”现象呢?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乡村治理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在农村社区一级的治理中,通常使用正面清单管理,而且对每一件事情都要求“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试图通过增加更多专职岗位来推动乡村的治理。比如,网格管理、宣传等等都要专人专责,事情增加,岗位也要增加,资金、设施、人手也就随之增加。增加了岗位就要有考核,为了应付考核,就容易催生形式主义倾向,比如要求“处处留痕”就会生出“天天整理材料”的工作,导致投入增加但治理效果不提升的结果;二是乡村治理“三治”共治不足。按理说,“法治、自治、德治”中,法治是底线,德治是规范,只要大家尊崇规范,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触及底线,自治要处理的“日杂事务”就会减少。但某些地方的乡村治理工作,主要采用行政化手段,德治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群众不积极,参与少。这样,干部做得再多,群众也可能感觉不到,影响了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克服乡村治理中的“内卷化”问题:
一是重视结果,改变乡村治理效果的评价。过于重视过程,使得很多资源分散在事前规定好的各条线的事情上,治理结果如何往往被忽视。这就需要将治理资源的使用绩效与乡村社会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邻里之间的和谐文明进步等纳入基层政府行政考核的指标体系,从治理结果来明确考核激励和约束内容。
二是强调效果,改变乡村资源利用的方式。过分强调规范,“只能这样做,不能那样做”,千篇一律,没有因地因时,就会出现“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尴尬。比如,资源利用讲规范,但是否一定要求处处留痕?如何避免宝贵的资源耗费在维持做事情的“规范”上而没有起到治理有效的结果?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以为,需要在强调资源利用规范的同时,调动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强调通过效果评价,来强化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是依靠群众,改变乡村治理主体的认知。现在的乡村治理,主要依靠干部力量,强调干部的责任,明确规定干部需要做哪些事情,甚至可以列出上百件任务的“村干部工作清单”。事实上,乡村治理的主体应该是广大的村民,应该让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在坚守法治的规范下,应该发挥“德治”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把许多用以规范村民行为的事情交由群众自发性组织去做,在村干部的引导下,让更多人参与到乡村治理工作当中来,让群众在“德”的感召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产生更良好的治理效果。
(作者为江苏大学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