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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新女学

完善关爱保障体系,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五十章第二节明确要“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状况事关千家万户,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众多投身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专业人才,有不断完善的法治环境和向好的社会环境,有不断创新和落实的各项保护机制,相信十四五时期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会进一步显著提升。

    ■ 张荣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五十章第二节明确要“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该节强调,“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为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事关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国家不断制定和修改完善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但由于国家整体上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儿童监护为例,2016年11月,民政部发布的摸排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超过90%分布在中西部省份,其中36万农村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这些重要论述对儿童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规划纲要也为未成年人关怀和保护工作谋篇定策,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儿童关爱与保护工作需着重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健全保护机制。

    建立完善的儿童关爱保障体系,提升儿童工作服务水平

    目前,国家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构筑起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方面保护,初步建立起了综合性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法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采取措施满足其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如果未成年人有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等情形的,政府民政部门要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如果是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等,民政部门则要对这部分未成年人实施长期监护。

    困境儿童始终是最需要国家关爱的群体,国家也是他们的最高监护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要“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十四五期间,建议国家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借鉴脱贫攻坚战的工作经验,围绕减少留守儿童数量、给予困境儿童的监护和最低生活保障、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矫正制度、扶助病残儿童家庭开展康复、建立针对未成年人的免费法律援助、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的国家救助基金等社会急需的服务,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投入人力和资金,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努力在十四五规划执行结束时将国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和保护成效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规划纲要明确“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在强调保护的同时,公权力部门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让违法犯罪分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遏制虐待、遗弃、性侵害、校内欺凌等侵害儿童的恶行。

    在十四五时期,国家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要抓紧抓好普法工作,要求与儿童密切接触的人熟知未保法内容和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最新制度进展,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等,依法履行发现儿童遭受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侵害的强制报告义务,入职时接受是否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查询。学校等儿童密集单位要依照未保法的规定,面向学生做好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的教育。事前严密预防,事后严厉打击,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给未成年人创造安全、友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中国有近三亿未成年人,占人口总数的20%左右,其权益保障状况事关千家万户核心利益,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体现。党和国家领导人了解、尊重、关爱、服务未成年人的指示精神为十四五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众多投身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专业人才,有不断完善的法治环境和向好的社会环境,有不断创新和落实的各项保护机制,有亿万儿童家庭和全社会的支持,相信十四五时期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会进一步显著提升。

    (作者为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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