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陈姝
“在给二宝寻找托幼机构的过程中,我发现以早教为主的育儿机构比较多,但都不具备专业日托机构所应达到的‘养教合一’。”江苏省宿迁市的薄静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在二宝两岁时,她很希望自己能找到一家养教合一的高品质托育机构。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婴幼儿托育服务作为民生大事日益受到关注。如何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构建与公众需求相匹配的婴幼儿照护体系是当前各方正在积极探索解决的问题。
托育市场供给不足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二孩妈妈表示,家里老人无法帮助自己带孩子的时候,都面临带孩子难的烦恼,很希望有一家托育机构能够养育孩子,但都没能找到让人放心的机构。
为什么家长寻找0~3岁之间理想的托育机构比较难呢?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雪燕告诉记者,难以找到合适的托育服务机构的直接原因仍然是:供给不足,公办幼儿园、早教机构对于托育服务缺乏供给意愿,专门的、有资质的、让人放心的托育服务机构数量仍然有限。深层次原因是:托育服务市场目前相关制度仍在完善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也是很多有供给能力的机构裹足不前的原因。有意愿进入该市场的其它机构对市场并不了解,又缺乏相应的扶持、指导。
2019年底,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数据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5.5%。
国家卫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托育工作的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一是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面临高成本压力。托育机构对室内外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等要求较高,需要相对较高的投入,同时社会资本普遍面临选址、融资等难题以及建设运营成本高等风险。二是行业发展缺乏规范,市场环境尚需优化。相关建筑设计、卫生保健等标准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口密度大的中心城区缺乏专项配套用地,很多机构存在室内外面积不达标、光线不足和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三是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薄弱,成为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瓶颈因素。目前,托育服务发展中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相应的培养体系、培训标准缺乏,托育工作责任大、待遇低,流动性大。
托育机构形态应多样
“因为在当地找不到合适的托育机构,就萌发了办一所0~3岁托育机构的想法,于是自己和爱人辞职,2019年加盟了MoreCare茂楷婴童学苑。”薄静说,前不久,她收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卫生健康委的备案回执,认定她开办的茂楷婴童学苑0~3岁全日托中心宿迁园区已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成为宿迁首家国家级取得备案的0~3岁托育服务机构。这令薄静感到很振奋。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对促进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出了明确标准和管理规范。其中特别要求,开办托育服务机构需要备案。
长期以来,我国将学龄前儿童根据年龄分为0~3岁和3~6岁两个阶段,并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导致针对学龄前儿童教育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呈现出二元化的局面,这也给我国学前教育各个方面的发展带来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提倡托幼一体化,有益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院教授王萍认为,托育机构形态应多样,可以包括小时制、半日制、全日制,可以开办仅面向儿童提供教育的机构,也可开办亲子教育机构,另外,还可以开办仅面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机构。
王萍提到,0~3岁托育服务可以由目前的幼儿园开办,也可以由社区开办、个人开办等,但需要政府制定相关的准入制度,从资质审批,到过程中的督导、检查、评估等要有明确的制度保障。严格把好各个关口。防止利用开办托育服务机构开设早教课程牺牲儿童健康、牟取暴利。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可以联合管理,也可专设一个托幼一体化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监管。
“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没有老人帮忙看护孩子,这就需要有0~3岁的托育服务机构,来减轻这些家庭的负担,但是,目前0~3岁的托育服务机构比较缺乏。”全国人大代表卢馨说。值得一提的是,社会化兴办0~3岁托育服务机构如何生存、盈利,如何取得家长的信任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王萍建议,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首先,国家应建立师资准入制度,特别是针对0~3岁儿童,严把入口关;其次,大专院校,特别是高等师范院校要加强针对0~3岁儿童教育的专业、课程的建设,加大0~3岁儿童教育师资的专业化培养力度;最后,需要针对0~3岁儿童教育的师资既能面对儿童开展教育,又能针对家长,提供家庭教育的指导。
低龄托育发展空间大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在北京举行的2020中国儿童发展论坛上,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表示,从国家2020年1月开始运行的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来看,全国已经有近3000家托育机构进行备案。
记者从国家卫健委了解到,2020年,27个省(区、市)的290余个城市参与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采用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直接带动新增托位10万个。推动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我国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将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位数提高到4.5个,中国低龄托育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杨雪燕认为,在政策带动下,托育市场社会力量日益增强,但大力发展社区托幼,她建议,要奉行先“兜底补缺”再“适度普惠”的托育服务理念。加快公办性质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设,率先满足急需儿童照料的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像上海市出台的《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体现了政府“兜底补缺”的托育服务理念。
其次是要补齐“重教轻保”的托育服务项目短板,构建托育服务体系的首要目的是为了缓解婴幼儿家庭的照料压力,因而在托育服务体系构建之初,可以借鉴典型福利类型国家经验,依据婴幼儿年龄,提供侧重点不同的托育服务项目。对于0~3 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侧重点应放在托管服务上,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育婴师、育婴员提供耐心细致的日常照料与卫生保健服务,辅以科学的身体机能的开发训练,以期帮助家庭解决无人照料婴幼儿的难题。
再者是鼓励“多元参与”的托育服务方式,发展政府应该在托育服务供给中承担的责任,扮演好“引导者”与“参与者”的角色。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场地配套、行政协作以及质量监管,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民营机构来提供公建民营、公助民营等性质的托育服务。
“总而言之,国家正在出台各项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不遗余力地全方位推动托育服务的发展和完善;同时,我们也欣喜地发现,政府、企事业单位、市场、家庭和社区等各个主体正在逐步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托育服务行业当中。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托育服务作为朝阳行业,将在内外双循环的宏大背景下焕发出全新的活力,‘幼有所育’将从政策条文当中一步步变为现实。”杨雪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