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两书”工作机制是依托和借鉴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两书”制度,结合女职工维权工作实际而建立的集提示性和纠偏功能为一体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多年来,已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强化制度设计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积极借鉴、依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结合女职工维权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并印发《自治区总工会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方案》,明确阐明“一函两书”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并附“一函两书”样本。“一函两书”由提示函、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处理建议书三部分组成,形成了“提示—警示—转办”的法律监督闭环。
推进机制落地生根
为使“一函两书”工作机制能够在基层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注重突出四个结合,包括与国家和地方生育政策调整等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结合,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监督履约相结合,与女职工维权案例调处相结合以及与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体检相结合。
通过开展走访摸底排查,对辖区内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项体检,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企业整改台账,以“一函两书”的方式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方法路径。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充分利用宣传、培训、会议等形式,推广应用“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使“一函两书”成为宁夏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愿意用、会使用、用得好的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
截至2020年底,全区五市工会共发放“一函两书”1513份,其中提示函1364份、意见书138份、建议书11份;涉及“五期”保护事项的占43.52%,不执行卫生保健费标准的占34.92%;95.26%的用人单位配合工会组织进行提示函整改。吴忠市运用“一函两书”有效解决了教育系统未发放女职工每人35元卫生保健费的问题,落实了产期女职工158天的产假政策。银川市“通过一函两书解决孕期调岗被劝退”维权案件入选第三届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