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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新女学

阐释“生命”意涵 丰富关怀伦理


    编者按

    生命,是一个宏大的主题。本文作者根据女性主义的宗旨和特色,归纳出女性主义伦理对于“生命”的几点重要阐释。女性主义伦理首先把生命视为一种关系存在;坚持认为生命是一个身心统一体,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在一个人的生命过程中,身心始终是统一在一起的,一刻都不曾分离;每一个生命都需要关怀是女性主义伦理对于生命的重要理解。

    我们正处于一个能够通过CRISPR-Cas9技术编辑人类基因的时代。1949年,海德格尔《技术的追问》一书出版,批评技术的现代性,在四重结构——大地、天空、人终有一死(mortals)和诸神(divinities)中思考生命的存在。他深刻地指出:人终有一死的事实已经证明了人的有限性,然而现代性技术却无视这一事实,仅仅把人类视为追求物质利益的算计者,从而使生命失去本真的存在意义。应当说,海德格尔敏锐地预测到现代性技术可能给人类带来的无尽忧思和灾难,告诫人们应当回过头来重新思考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生命,对于任何学科来说都是一个宏大的主题,既便在女性主义伦理视域内,也难以获得一个系统的、包罗万象的,以及被普遍认同的知识体系。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根据女性主义的宗旨和特色,归纳出女性主义伦理对于“生命”的几点重要阐释。

    生命是一种关系存在

    女性主义伦理首先把生命视为一种关系存在。许多女性主义学者都从不同角度论述这一观点,例如后现代女性主义者琼·思科特(Joan Scott)认为,社会性别的两大核心要素分别是以性别差异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和权力关系。社会关系组织的变化总是与权力关系的变化同步进行。美国女性主义科学家桑德拉·哈丁强调,性别已从以往的依附于个体的事物转变成一种社会关系结构和符号体系。性别总是通过社会等级体系建立起来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种社会力量互相建构和维持的社会矩阵中,都处于不同社会等级链接点中的那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个体的社会性别化是社会关系结构与意义体系的结果,而不是它们的原因。巴特勒的政治伦理中有一个重要概念:“可生存性”(livability),她强调面对来自自然的伤害,人类社会必须团结起来,共同应对各种危机,例如气候变化和新冠疫情的灾难。而面对人类自身彼此有可能相互伤害的事实,人类更应当清醒地意识到,人是一种关系存在,“我的生命依赖于他人——那些我并不认识和可能永远都不会认识的人们,这种对于陌生他人的依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女性主义政治哲学家南希·弗雷泽也借鉴黑格尔的“承认”理论探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对于生命“可生存性”的重要意义。既然人们都意识到人类的易受伤害性和每一个人都会死去,以及生命必须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才能诞生、发展和延续的事实,我们就必须思考如何在生命的关系存在中保护生命的问题,以及如何在制度建构中使人与人之间具有平等的主体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相互承认。女性主义伦理对于生命是一种关系存在的认知可以为全球团结起来,共同抗击新冠疫情提供一种有力的伦理诠释。

    生命是一个身心统一体

    女性主义伦理坚持认为生命是一个身心统一体,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在一个人的生命过程中,身心始终是统一在一起的,一刻都不曾分离。身体既不是一种自然存在,也不是纯粹的物质生物体,而是如同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区分与整合一样,是一种历史的、文化的、生物的,以及社会的集合物。

    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物质、身体、自然、女性常常被当作相似物一并进行讨论,因而女性主义伦理对于这些概念的认知既反映出对于以往伦理学理论的反思和批评,也预示着女性主义思维在相关观念和理论方面的创新,例如女性主义科学哲学家唐娜·哈拉维认为,自然与文化是不可区分的,宇宙是一个充满物质符号的行动者,这一丰富而有启示性的人物便是赛博格、狡猾的郊狼和易感肿瘤的小鼠。自然意味着当代社会复杂的实践,我们必须结合人类、其他物种,以及人工技术的历史来定位,自然也必须包括在行动者,例如人类和非人类、有机体和非有机体与其他世界的对话之中。而且,非人类实体应当作为主体,而不是客体参与这一对话,并由此产生一种新的伦理关系,使人与自然在相互尊重中产生相互改变。女性主义伦理对于生命的这种认知摒弃了自笛卡尔以来现代性哲学中的身心二元论,不仅把人的生命变成能动的主体,一个身心统一体,并对自然有一种新的阐释,由此为处理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思路。

    每一个生命都需要关怀

    每一个生命都需要关怀是女性主义伦理对于生命的重要理解。关怀伦理学家内尔·诺丁斯认为,关怀由关怀方和被关怀方构成,关怀是一种关系行为,关怀的本质因素在于关怀方与被关怀方的关系。另一位女性主义关怀学者琼·特朗托也试图界定关怀的本质,强调关怀至少应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我们把关怀视为一种‘人种行为’,我们使用这一术语是因为人们之间如何彼此关怀是人之为人的特性之一。其次我们把关怀描述为一种行为,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系列原则和准则。再次我们的关怀定义包括一个标准,但是一个具有灵活性的标准:我们之所以关怀为的是能够尽可能美好地在这个世界生存。对于什么构成最佳关怀的理解取决于生活方式,一系列的价值观和条件,以及人们所从事的关怀实践。”因而,对于女性主义关怀伦理来说,关怀是一种关系实践和行为,正因为有了关怀人类种族才得以生存、发展和延续,而且关怀实践也不断地在修复这个世界,通过关怀使每个人都能得到最好的生存条件。关怀不仅是一个人或群体行为,也需要通过社会制度设计来体现; 关怀也不仅仅局限于私人和家庭领域,由女性和母亲来提供,而是男女两性和所有人都应当具有一种品质和行为。对关怀感兴趣的人们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改变与关怀相联系的公共价值观,当我们的公共价值观和价值选择优先权中反映出关怀在我们生命中所起到的实际作用时,我们的世界将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被组织起来。

    然而,尽管每一个生命都需要关怀,在人类发展的“父权制”历史上, 女性由于受压迫的地位却一直是“关怀方”,而不是“被关怀方”的角色。关怀伦理学认为这种单向的关怀实际上偏离了关怀的本意,或者说对于关怀也具有一个公正和平等分配问题。关怀伦理学追求的目标是男女之间、人与人的相互关怀,关怀方与被关怀方不断地进行身份的转换,从而形成一个网络,使关怀关系不断地得到延伸和发展。关怀伦理学家卡罗尔·吉利根也看到,伦理道德问题说到底是人类的关系问题。以往的人们,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在谈论这一关系时都犯了错误。男性认为,如果他们像苏格拉底所讲的那样认识了自己,他们也就认识了女性; 而女性则认为,只有认识了其他人,才能逐渐地认识自己。因此男女两性不谋而合地压抑了女性对自身体验的表达,围绕着一方的沉默建立起人类的关系,这一关系是以男性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同女性失去了联系,女性没有意识到她们已同自我失去了联系来维持的。由此可见,关怀伦理学并不是仅仅呼吁对于女性的关怀,而是把女性群体作为一个案例解剖人类社会在把“每一个生命都需要关怀”认知变为相应实践时所存在的制度缺陷和障碍,使一切生命都能得到应有关注、保护和关怀。

    (作者为清华大学哲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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