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评论员 蔡敏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全文正式向社会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党和国家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是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应对人口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低生育率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性现象,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低于国际上通行的总和生育率1.5的“高度敏感警戒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释放生育潜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引导人口区域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积极稳妥地推进优化生育政策,群众首先关心的是如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平衡家庭成员工作与家庭照料的矛盾等后顾之忧的问题。通过建立生育支持体系和完备的服务管理制度、完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推行税收优惠、普惠性托育服务、鼓励女性就业和男性分担家庭照料责任等一揽子具体政策措施将极大地增进家庭福利、为家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促进妇女广泛参与社会发展。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需要社会各界、每个家庭、每个家庭成员参与其中,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以服务大局、服务妇女为重要着力点,做好家庭工作,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要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要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大力维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以及实施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要在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中大有作为,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助力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要通过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加强家庭教育、妇幼保健等工作提高对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支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他们送去关心与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