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高擎男女平等旗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谋划妇女发展,将妇女发展融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国妇女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热情投身改革开放大潮,彰显巾帼风采,贡献巾帼力量,为妇女发展谱写了华美篇章,妇女的社会解放和全面发展达到历史新高度。
■ 朱丹 王晶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事业走过的34年光辉历程,是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奋斗历程。其间,妇女事业谱写了华美篇章,妇女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
高擎男女平等旗帜,为妇女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与行动指南
改革开放是中国社会一场伟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需要凝聚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强大力量。中国共产党高擎男女平等旗帜,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驾护航。
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同时也给妇女维权带来新的挑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需要,充分调动妇女参与改革开放的积极性,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全面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至此,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改革开放以来,性别平等逐渐成为妇女运动的主流话语,党和政府加快推动男女平等的步伐。1995年中国政府庄严宣告:“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党和国家顺应世界历史潮流、向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成为中国开展各项妇女事业的基本遵循。2005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此后,我国多措并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使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为妇女发展营造更为包容的社会环境。
制定妇女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目标。妇女解放与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妇女发展,着眼于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国政府在1995年、2001年和2011年先后出台三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从健康、教育、经济、治理、环境与法治等领域为妇女发展作出规划设计,推动妇女事业在社会各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有力地激发了妇女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潜力。
在改革开放中彰显巾帼风采,贡献巾帼力量
马克思曾说,“没有妇女的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妇女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推动者,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改革开放新时期,面对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主题,广大妇女积极响应时代召唤,解放思想、奋发自强,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热情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中国妇女树立“四自”精神,做“四有”新女性。提高妇女素质是妇女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1988年中国妇女六大号召妇女“全面提高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四自精神”进一步唤醒了妇女的自主意识,发扬了妇女主体性,成为激励妇女投身改革开放的强大精神动力。中国妇女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社会主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中国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中国妇女弘扬“创新、创造、创业”精神,积极响应妇联开展的“双学双比”“巾帼成才”“巾帼建功”“巾帼创业”等一系列实践活动,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精明强干、有胆有识的优秀女企业家、女技术人才、女教育工作者。亿万妇女群众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中国妇女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中国妇女走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前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发挥妇女政治参与的优势,加大对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与选拔力度,优化妇女参政议政的社会环境。党政机关中一批批公正廉洁、为民服务的妇女干部脱颖而出,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显示出无限生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妇女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勤俭持家、尊老爱幼、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是中国妇女自古秉承的特有品质。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妇女争创“五好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增进家庭美满和睦,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中国妇女在国际交流中贡献巾帼之力。对外开放新格局为中国妇女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中国妇女加强与世界各国妇女的对话与合作,承办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等一系列国际会议,扩大了中国妇女和妇联的国际影响,为促进世界妇女共同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升,获得感不断增强
中国妇女的发展同民族振兴和国家发展融为一体,中国妇女地位的提升同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改革开放给中国社会带来全方位、历史性变化,切实地保障了妇女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中国妇女健康状况极大改善。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尤其是对生育健康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农村35岁以下妇女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做过产前检查的为89.4%,在医院分娩的为87.7%,比2000年分别提高了13.4和40.6个百分点。
中国妇女劳动就业权益获得切实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不断完善,进一步解放了妇女生产力,就业、创业机会与日俱增,促进了妇女公平就业。《平等 发展 共享: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显示,2010年全国就业妇女人数为3.4亿,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增加了1.4亿。
中国妇女政治地位持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妇女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得到保障,妇女参政渠道进一步拓宽。妇女的参政热情高涨,2010年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比2000年上升了2.5%。
中国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中国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大幅提高,与男性之间的差距从1990年的1.9年缩小到2010年的0.8年。妇女受教育层次明显提高,受教育结构得到改善,享有了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
中国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中国共产党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中国城乡妇女的社会保障差异逐渐缩小,社会医疗保障享有率无明显性别差异,妇女生育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回顾历史,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广大妇女以主人翁姿态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妇女的社会解放和全面发展达到历史新高度,给新时代妇女事业留下了宝贵经验。展望未来,中国妇女必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上接续奋斗、再立新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事业必将为妇女全面自由发展开拓光明前景!
(朱丹为辽宁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王晶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