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玉根
前不久,笔者在南方一个村子采访,谈起集体产业项目的发展,发现有些村干部主动作为劲头不足,存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能不干就不干”的消极心态。
听村干部介绍,这几年,他们村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做了几个项目,但都没能做起来,村干部们的积极性大大下降。今年初,乡政府又督促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继续实施种植业项目。虽然领下了任务,并把种植面积扩大了一倍,但村干部的热情并不太高,对能不能赚钱也没有把握。
据笔者所知,这种心态和行为在部分村干部当中或多或少存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原因。
首先是村集体经济发展难度较大。集体所有制经济管理效率低、分配灵活性不够等不足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更显突出,缺资金、缺人才等问题,也给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了难度。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决策者和管理者往往要付出更多努力,承受更大的压力。
以笔者采访的那个村庄为例,他们从2016年就开始发展乡村旅游和花卉、蔬菜种植,刚开始,村干部的热情都很高,带头成立专业合作社,多方筹集资金,还亲自管理大棚,但由于决策不科学、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产业都没有做起来,村民感到失望,村干部也渐渐有些灰心 。
其次是村干部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许多地方对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没有硬性要求,也没有激励机制。村集体经济发展了,村集体和村民获益,与村干部没有直接关系;村集体经济失败了,债务由村集体或政府背负,村干部的收益和任职也不会受太大影响。这种状况容易导致村干部“干多干少一个,干好干坏一个样”,制约了干事的积极性。
如何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笔者以为,首先要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并强化激励措施。一方面要把村干部的评优评先等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挂钩,对干出绩效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奖励;另一方面要把村干部报酬、职务晋升、身份转换等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挂钩,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制度,对干出绩效的村干部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近年来,不少地方先后制订并实施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奖励办法,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薪酬制度,不同程度地调动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比如,陕西省千阳县建立了村干部补贴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机制,从村集体经济纯收入中提取村干部贡献补贴,集体经济纯收入越高,提取比例越高(最高不超过20%)。这一措施较大激发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全县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个西部县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当然,各地情况不一样,激励机制的细则具体怎么制订,奖励力度多大为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探索,不断完善。前不久,江苏省出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设,要求在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方面作出重点突破。
与此同时,上级应成为敢干事、能干事的村干部的坚强后盾。有关部门在做好廉政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宽松的政策环境,让有能力的村干部大胆干、抢着干,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