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为应对疫情实施的封城或居家避疫等措施,导致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更加难以发现。一些国家由于资金或运营问题,减少了对受害者的支持服务。无论在富裕国家还是贫穷国家,性别偏见都助长了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污名化、羞耻感、对肇事者的恐惧,乃至面向女性并不友善的司法系统给女性造成的恐惧,这些因素导致暴力行为往往得不到报告。
■ 何蒙
联合国妇女署近日发布报告,调查了13个国家女性遭受暴力侵害的状况。数据显示:约45%的受访女性表示自己或认识的一名女性在疫情期间经历了基于性别的暴力。
汇集13个国家的数据:问题严重
因新冠肺炎疫情实行封锁的早期开始,妇女组织就注意到暴力侵害妇女案件显著增加。但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全面数据收集是困难的,因为围绕这个问题存在敏感性、耻辱感,以及疫情流行带来的限制。
联合国妇女署的这份报告汇集的13个国家包括:肯尼亚,泰国,乌克兰,喀麦隆,阿尔巴尼亚,孟加拉国,哥伦比亚,巴拉圭,尼日利亚,科特迪瓦,摩洛哥,约旦和吉尔吉斯斯坦。
报告显示,约65%的受访者称曾遭受暴力侵害,约25%的受访者称家庭冲突更为频繁,约70%受访者表示来自伴侣的语言或肢体虐待更为常见,约40%的受访者感到在公共场所的安全感下降,约20%受访者甚至在白天都会感到单独行走是不安全的。居住在乡村地区的女性遭遇暴力的状况明显比城市女性严重,无职业女性遭遇暴力的状况明显比有职业者严重。
各国的数字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大流行增加了妇女遭受暴力的经历,并侵蚀了她们的安全感。
在接受调查的13个国家中,每3名妇女中就有2名报告说,她们或她们认识的妇女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候经历过暴力。近十分之一的人报告自大流行开始以来直接或间接遭受暴力。
5个方面问题
1.报告的暴力类型主要为5种。
最常见的形式是口头虐待(50%),其次是性骚扰(40%),身体虐待(36%),拒绝基本需求(35%)和拒绝沟通手段(30%)。接受调查的10名妇女中有7名认为,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在她们的社区中很常见。
2.对妇女的心理健康产生了重大影响。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每4名妇女中就有1名感到在家中更加不安全。
3.社会经济因素起重要作用。
经济压力是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已知驱动因素,这一趋势在疫情期间明显存在。在伴侣没有收入的妇女中,5人中有4人报告说,她们或她们认识的妇女至少经历过一种形式的暴力。粮食不安全也是一个因素:认为家庭暴力非常普遍的妇女比那些说家庭暴力不常见的妇女更有可能处于粮食不安全状态,与那些没有经历过暴力的妇女相比,经历过或认识经历过暴力的妇女也是如此。
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角色也产生了影响。与就业妇女、失业妇女和学生相比,全职无偿护理人员更有可能报告他们或他们认识的妇女遭受过暴力。另一方面,赚取收入似乎减少了暴力的经历:有收入的妇女不太可能将暴力侵害妇女视为一个问题,而家庭暴力则被看作是常见问题。例外情况是:外出挣钱的伴侣认为家庭暴力更常见,在家里感觉更不安全。
4.无年龄差异。
虽然许多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调查特别关注育龄妇女(15~49岁),但这项调查寻求所有18岁以上妇女的答复。60岁以上的女性遭受暴力的比率与年轻女性相似,超过一半的人报告说她们或她们认识的女性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暴力。
5.家庭暴力之下通常不寻求外界帮助。
只有十分之一的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会向警方寻求帮助。
当被问及他们认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会向谁寻求帮助时,49%的受访者表示女性会向家人寻求帮助,而只有11%的受访者表示女性会寻求警察的帮助,10%的受访者表示她们会去支持中心(庇护所,妇女中心等)。
而是否寻求外部帮助,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戈雷蒂·翁多拉是一名肯尼亚妇女,她的丈夫于2001年去世,从那以后一直遭受丈夫家人的严重虐待。2020年年底,在他们殴打她导致住院后,她联系了当地的一名维护女性权益的工作者。通过启动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同时将案件推向法院,这位人权捍卫者帮助她签了一项和解协议,使她获得自己的财产和土地所有权。"这就像在20年后开始新的生活,"她说。
预防暴力5项行动建议
尽管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持续蔓延,但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可以预防的。以下是联合国妇女署专家提出的5项行动建议:
1.将妇女置于政策变革、解决方案和复苏的中心。
妇女在COVID-19工作组中的平等代表权是确保她们的声音、需求和权利被纳入大流行应对和恢复计划的关键。在全球范围内,女性在COVID-19工作组成员中所占比例不到四分之一(24%)。各国可以通过让妇女组织参与恢复规划和长期解决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问题来解决这一差距。
2.提供资源,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计划中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计划应包括以证据为基础的措施,以解决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这些措施必须是全面的、多部门的,并充分纳入国家和地方政策。
3.加强对遭受暴力的妇女的服务,包括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增加了现有风险因素和脆弱性的情况下。
必须继续努力在大流行期间加强服务,包括庇护所、热线和报告机制、心理社会支持以及解决有罪不罚问题的警察和司法对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弥合这些服务方面的差距,以便所有妇女和女童都能获得这些服务。
4.投资于中长期预防工作,以消除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
预防工作应解决性别规范、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根源和风险因素。预防举措可包括教育系统中的专门课程、对妇女和家庭的经济支持,以及通过媒体影响和改变社会规范的宣传和信息宣传运动。
5.按性别分列收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数据。
为了制定更好的政策,我们需要足够的数据。这必须包括按性别和年龄分列的关于对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的中期和长期影响的数据。应尽可能恢复面对面的住户调查,并应加强行政数据系统,以更好地评估应对服务的需要和能力。
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西玛·巴鲁斯指出,各国为应对疫情实施的封城或居家避疫等措施,导致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更加难以发现。一些国家由于资金或运营问题,减少了对受害者的支持服务。她说,无论在富裕国家还是贫穷国家,性别偏见都助长了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污名化、羞耻感、对肇事者的恐惧,乃至面向女性并不友善的司法系统给女性造成的恐惧,这些因素导致暴力行为往往得不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