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两个纲要围绕健康、教育、社会保障和福利、家庭、环境、法律等领域,提出目标和措施,要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接受教育、就业创业、参与决策和管理等权利,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针对妇女特殊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困难妇女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健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两个纲要明确,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点评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要时刻,国家制定实施新“两纲”,描绘未来10年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总体趋势和美好愿景,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落实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领域各方面,明确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对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在新时代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两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重要论述,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调对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回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和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关心相对贫困和困境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致力于提升妇女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兼顾妇女儿童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突出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确保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新“两纲”是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必将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姜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