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改以来,我国多地相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北京、四川、江西等20余个省份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条例修改。
在假期保障方面,各地主要措施包括增设育儿假、延长产假、婚假,以及增加陪产假、护理假等。例如,育儿假方面,四川、浙江、宁夏、湖南等地的条例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安徽省的条例规定,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
产假、陪产假等方面,湖南省的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山西省的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北京市的条例规定,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
在生育登记服务等方面,一些省份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条例明确出台支持生育的规定。例如,江西省的条例明确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江苏省的条例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点评
伴随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的调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修改后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纷纷加码生育福利,密集出台鼓励生育措施。
放眼全国,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多地明确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享受延长生育假,体现出对妇女的尊重和关爱。但单纯延长一方产假,或使其面临更大的求职压力并导致“职场边缘化”,理想状态是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并由两性共同承担生育责任。令人欣慰的是,多地增设了男方的陪产假和育儿假,让男性有更多的时间参与到陪护和育儿工作中,进而传递出这样的信息——生儿育女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这不仅能够令男方理解妻子的辛苦付出,还能增强为人父的责任感,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让家庭更和睦。与此同时,缩短两性在产假时长上的差距,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缓解女性职业与生育的冲突,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
人口发展既是个人和家庭问题,更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本轮人口计生条例的落地落实,将切实引导人们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为减轻生育养育负担及女性对职场歧视的担忧等现实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对于激发生育意愿,释放生育潜能,提高生育水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妇女报编委、评论部主任 佟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