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建 发自济南 为深入推进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引领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创新、精益求精,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大军,近日,山东省妇联、山东省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齐鲁巾帼工匠”推荐申报、“齐鲁巾帼工匠创新工作室”命名活动。
活动聚焦山东省“十强”产业(分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医养健康、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通过典型挖掘,发现一批高技能女性人才,激发广大女职工创新活力,争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鼓励巾帼创新工作室勇于揭榜挂帅,承担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在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作为、建功立业。推荐活动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女性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通过推荐申报、组织初审、专家评审、差额考察、提名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齐鲁巾帼工匠”20名,并授予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对其中特别优秀的还将推荐参加“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的申报,入选的同时授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和五一劳动奖章,对确定发布的“齐鲁巾帼工匠”“齐鲁巾帼工匠创新工作室”还将给予资金奖励。目前,活动已正式启动,全省各级妇联迅速行动、广泛发动,扩大活动社会影响,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拟于5月对推荐结果进行宣传发布。
2021年以来,山东省妇联深入落实全国妇联、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与科技部等13部门《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精神,结合山东省实际,重点在推动国家政策落地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深入调研,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企业调研,召开女科技工作者座谈会,听取意见,摸清情况。重点突破,推动省农科院、齐鲁工业大学(省科学院)及部分市县出台落实措施,在设立女性科技人才科研专项、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等方面给予农业女科技工作者支持。二是总结扩面,联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8部门共同出台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十条措施,在放宽女性科技人才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试点设立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等方面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三是活动引领,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齐鲁行志愿服务直通车活动,深入田间地头、涉农企业开展科技助农志愿服务,先后组织40余名专家走遍了全省16市61个“妇字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行程9000多公里,为600余名女致富带头人提供科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