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石龙洪 刘欢 陆华东) 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当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将为广大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创业、筑梦圆梦的机遇和选择。
朱凤莲介绍,《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有关部门分别于2007年、2011年、2015年出台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的3份文件,相比之下,此次出台新政策措施有两个特点:开放行业大幅增加,由零售业、餐饮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扩展到122项,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大,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3月16日开始,相关省、市(区域)除执行3份政策文件外,可在本地全面深化服贸创新试点地区内对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执行新的开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