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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权益周刊

实施30年妇女权益保障法迎来“大修”


    新华社发 徐骏/作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颁布实施。此后,于2005年、2018年分别进行了两次修订。此次修订前共9章、61条,现增至10章,共86条。内容包括十个方面:总则、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救济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点评  

    2022年10月30日通过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妇女维权工作领域的重大法治建设成果,以中国情怀、中国智慧、中国担当为世界提供了一份务实的性别平等实现方案。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现了立法理念的新飞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从体例上看,本次修法将原法第六章“人身权利”前移,作为第三章,章名修改为“人身和人格权益”,强调妇女的主体性,集中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从立法程序和内容上看,本次修法过程中,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66181位网友合计724223条建议。修法的过程即是立法回应社会关切的过程。对于性骚扰、拐卖妇女儿童、职场性别歧视等社会普遍关注的关涉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热点问题,本次修订都给出了明确的对策。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现了立法技术的新飞跃,是契合中国妇女维权事业发展规律的立法。从1992年我国首部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三十年,我国已从立法上系统性地确立了男女平等的群体性标准。本次修法,在群体性标准修正迭进、综合协调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的基础上,给出了体系性的个体救济方案,如性骚扰的校园、职场防治方案;职场性别歧视的劳动监察方案;政策法规的性别平等评估方案等,实现了男女平等全体性标准和个体性救济的有机结合。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性别平等实现和妇女维权事业的新局面。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 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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