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和“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公安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对家庭暴力的发现机制、证据收集机制以及执行联动机制等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明晰裁判规则,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解决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规定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2016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首个相关司法解释。
点评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确立的核心制度。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但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作出和执行等环节还存在一定障碍,制约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的有效发挥。
意见强调要完善反家暴联动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合力,强调幼儿园、医疗等机构的强制报告义务,强化公安机关固定证据和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职责,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主体范围和明确具体的协助执行职责。
规定以统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明晰裁判规则为宗旨,重申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独立性,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形式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扩大了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以及代为申请的主体范围,加大了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惩治力度。规定的最大亮点是明确列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可以采纳的证据形式和范围,明确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实行“较大可能性”的证明标准。
意见和规定遵循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非讼法理,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有助于解决家庭暴力案件发现难、证明难以及执行难等制约保护令作用发挥的现实问题,有助于作为家庭暴力主要受害者的妇女,特别是残疾妇女、老年妇女,以及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及时获得保护令的保护。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刘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