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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惩治 从业禁止制度实施


    新华社记者 黄伟/摄

    2022年3月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主审的强奸幼女案罪犯蒋先亮被依法执行死刑。该案历经二审、历时三年多,最终体现了刑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严厉惩处的立场。最高法会同最高检、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11月15日正式施行。意见发出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猥亵儿童案做出判决,成为全国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11月17日,最高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为抓手,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性侵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最高检将积极推动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办案规定,统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标准和尺度,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点评  

    检察机关披露的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持续上升,已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的犯罪。立法及司法机关近年来均加快了制度建设的进程,以制度建设来巩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成果,破解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问题。这些重要的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制度建设包括《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特别是2021年的刑法第十一修正案,对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进行了立法完善,加强了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大龄女性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大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从各地实践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儿童保护组织积极落实上述制度要求,以问题排查与强制报告制度解决违法犯罪发现难,以“一站式”询问取证和专人专办解决立案难、定罪难,以预防教育、犯罪信息核查、从业禁止解决预防难,以国家救助、社会帮助、慈善机构、社会捐助搭建立体式救助体系解决救助难。对恶性案件,司法机关依照刑法规定予以严惩,体现了“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的司法导向,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张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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