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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权益周刊

海南将男女平等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2022年4月,海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印发《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八条措施”涉及逐步普及性别平等教育、全面审查规范村规民约、完善涉及土地和财产权益的规章和措施以及将男女平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

    海南省将研究制定以男女平等为内容的考核目标,细化可量化的指标和评分标准,突出在制定村规民约、农村土地流转、婚姻财产处置、农村风俗习惯和家庭生活等方面,逐步消除“重男轻女”现象,在乡村振兴中规范男女平等权利。根据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督导市县整改“重男轻女”等短板问题,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效落实。

    点评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党的施政纲领,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是妇女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贯穿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一条主线,是妇女发展的总目标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推动性别平等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

    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提出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的八条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将男女平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是一个创新之举,具有积极的示范引领意义。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乡村振兴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还要充分发挥法治德治的作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男女平等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姜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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