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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权益周刊

甘肃酒泉将是否家暴作为干部选拔依据


    据本报2022年9月6日报道,2022年4月,甘肃省酒泉市13个部门联合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暨反家庭暴力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了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情况”,且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点评  

    家庭暴力侵犯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破坏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直接影响到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逐渐得到认同。然而,受“棍棒底下出孝子”“家丑不可外扬”等错误观念的影响,家庭成员之间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仍时有发生,施暴者不乏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后果极其严重。甘肃酒泉将“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单列出来,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震慑作用。

    家庭暴力不是家事私事小事,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举动具有示范和表率作用,理应带头遵纪守法,主动反对家庭暴力,做一个对国家负责、对家庭负责的好榜样。这个“关键少数”实施家暴,突破道德底线,碰触法律高压线,危害不可小觑,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还因其违反党纪政纪相关条例,视具体情节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这样的人员肯定没有资格获得提拔重用。

    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人的共同责任,也是维护良好家庭关系的前提。将“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警示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知敬畏、明底线,既有助于纯洁干部队伍,也有利于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是个积极的探索,具有引导和示范意义,值得肯定和推广。(中国妇女报社编委、评论部主任佟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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