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西流
1月12日上午,上海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的说明。该草案提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和条件。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面向残疾人和老年人,同时也为年幼、生育、疾病、意外伤害、负重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服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另外还有2.6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对无障碍环境有着巨大的需求。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生活需求理应得到保障和改善。
不可否认,目前一些城市还存在无障碍设施功能不够完善、覆盖面不全、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这给残疾人、老年人带来了很大不便。值得欣慰的是,国务院2022年8月1日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后,国内已出台475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1702个地市、县系统都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座城市文明的缩影,应在交通、公共建筑、居民小区和住宅等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稳步推进。需要注意的是,无障碍设施建设除了硬件方面,还包括“软环境”的无障碍,即信息无障碍和服务无障碍。以交通无障碍为例,推动包括导盲信号、语音提示系统等的建设,提高司乘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也属于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范畴。在这方面,2019年12月,广州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无障碍地图App,呈现了哪些地方的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被占用、利用率不高,或无障碍服务存在短板等问题,对无障碍设施利用进行了有效监督。
无障碍设施和服务,不仅可便利残疾人和老年人,也让所有市民都感到方便。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还须“软硬兼施”。在解决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有”的基础上,要实现“好”的提升,推动建设更加宜居的人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