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天桥成为城市上空监管盲区
在北京许多主干路上,都设有服务市民安全过街的天桥,为了方便推行自行车、行李箱,这些天桥两侧还设置了坡道。然而,本该是最安全的出行空间,却频频上演惊险场面,不少外卖骑手、电动车骑行人骑车上下桥,甚至在桥面上“狂飙”。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过街天桥时,要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希望有关部门积极普法,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巡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依法规范骑行行为;对于屡教不改的骑手和违法量较大的平台企业,提高违法成本。
对“带宠上学”决定多一些理解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南宁二中可带宠物上学,还有专属入校证”,此事引发网友关注。网传信息显示,只要打全疫苗,就可以申请《宠物入校证》,同时,还有一份相关的《文明养宠公约》。公约提到,“携宠外出在架空层附近绿地、广场等场所时,为宠物系好牵引绳,随身携带粪便清理工具,不让宠物做嗅人、扑人等动作。”学校回应:属实。
带宠物上学,并不是让学生“玩物丧志”,而是希望借此培养学生的爱心、责任心,这本身也是一种教育,而且在照顾动物过程中,还培养了孩子的动手能力和共情能力,我们应该对学校的决定多一些理解和期待。
“探望孩子”是权利更是义务
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未探望,孩子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主动要求父亲或母亲对其进行探望?近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请求探望权纠纷案,判决父亲文某履行探望权义务。据了解,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四川审结的首件未成年人请求探望权案。
离婚只是从法律层面上结束了夫妻关系,并没有结束身为父母的权利与义务,此案判决具有指导意义,为离婚后拒绝探望孩子的父母敲响警钟,探望权是权利更是义务。
“童模”市场亟待加强监管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 “第六届中国国际少儿车模大赛深圳赛区决赛”中,参赛儿童衣着暴露引发关注。2月8日,该活动举办方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这种情况出现在多年以前的部分地区,现已明文规定杜绝这种情况发生。
“童模”的衣着问题反映出的是“童模”行业的监管体系并不够系统、完善,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尽快出台“童模”行业管理办法,对“童模”的衣着、年龄、妆容,做出尽可能详细的规定,并对打“童模”擦边球的公司从严从重处罚。
刘世康 整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