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应用以及线上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通过线上方式结识彼此,交往发展成恋人关系。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以网络为媒介钻法律漏洞,利用一些年轻人警惕性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等心理实施诈骗,涉及以网络交友为名来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偶有发生。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通过网络游戏方式结识,以恋爱交友为名,进而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
2020年6月,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刘先生通过在一起玩某大型网络游戏相识,在线上聊天中,高某编造了虚假的身份信息,并隐瞒自己真实的婚姻状态,与刘先生建立“恋爱”关系。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间,高某以家人看病、同事随礼等虚假理由向刘先生索要钱款,刘先生先后向其转账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高某将绝大部分钱款肆意挥霍。2023年2月25日,被告人高某被抓获归案,向办案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法院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近年来,“网恋”作为一种被许多人选择的交友方式,其群体规模日益扩大,与此同时,涉及“网恋交友”类诈骗犯罪的数量也逐年递增。在本案中,被害人刘先生并不清楚“网恋女友”的真实身份,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仅通过常常在线上一起打游戏和被告人虚构的基本情况,就完全信任了对方,并与高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在后续交往过程中,被告人高某编造虚假理由骗取刘先生巨额钱款,最终刘先生落个“人财两空”。
在此提醒大家:网络具有虚拟性,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以及通过非传统方式的交往中,彼此投入感情、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要提高警惕。首先,在线上交友方面,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全面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及基本情况,在大致了解了对方真实身份的基础上再考虑进一步交往;其次,在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要核实确认对方借款缘由和其他借款信息,例如借款数额、借款期限、约定利息等情况,不可盲目转账。若发现上当受骗,也应及时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大家要筑牢防骗意识,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避免陷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爱情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