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兆利
中秋国庆假期刚刚过去,不少人关心如果在假期里发生一些劳动争议该如何应对?
假期在岗,加班报酬如何计算?
侯师傅所在的路桥公司下发通知,要求中秋国庆期间全员加班抢抓工期。可是等假期结束他们要求支付加班费时,工程部负责人却表示,平时发放的工资里已经包含了加班费和节假日工资。侯师傅等想知道,中秋国庆假期哪天是法定休假日加班?哪天是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又该如何计算呢?
说法
在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中秋国庆期间上班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中秋节放假1天(9月29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因此,今年的“十一黄金周”虽然连休8天,但是只有9月29日、10月1日至3日这4天为法定休假日,其他4天均为双休日或调休。在法定节假日4天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三倍的工资报酬(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并且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其余4天加班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突遇意外,延误返岗算旷工?
今年端午假期,职工小胡驾车返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住院治疗半月后伤愈出院。小胡所在公司在履行工会函告程序后向其送达书面通知函,以其无故旷工7天以上为由,对其做出自动离职处理决定。小胡收到上述函件后向公司补寄了请假条,表示不服公司决定并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经审理裁决驳回了他的仲裁请求。
说法
一般,劳动者请假时需要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请假事由、时长以及生产经营安排决定是否准许。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应当认真遵守。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即时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故此,本案中用人单位对小胡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当。
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长时间堵车、交通事故、航班取消或极端天气等突发情况不能按时返岗时,劳动者首先应临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请假,并以录音、视频、截屏、事故和堵车现场拍照等形式留存证据。同时,交通工具因雨雪冰冻天气发生延误后,机场、火车站、客运公司等发布的致歉信或者延误通知,劳动者亦应及时收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上述资料均可作为客观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返岗的证据。
(作者系山东省昌乐县法律援助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