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欢
公房是指单位职工或者城镇居民基于特殊的身份关系,以低廉的价格从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处承租公房,用于生活的福利分房制度。该类房产所有权人是国家,承租人享有以远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对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
虽然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但公房使用权实际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一旦离婚势必涉及公房承租权的分割,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分割?该如何分割?成为公房承租权离婚纠纷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
首先,看承租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对于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因不涉及夫妻共同贡献,所以一般由承租人享有公房使用权,且无须给配偶补偿。
如果是婚后承租的,看承租利益是否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人,涉及第三人的,离婚案件不处理,需另案诉讼。
对于婚后、夫妻共同出资承租且不涉及第三人的公房,夫妻双方有承租权的,可在离婚案件中处理。
分割方式有哪几种
对于婚内承租夫妻双方均有承租权的公房,承租权归属判决原则是: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妇女、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判决方式有:一种方式是共同居住使用。如果房屋面积较大能够隔开使用,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共同使用房屋。另一种方式是一方承租,承租方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时,法院可能判决由一方承租,承租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承租权经济补偿。
需要提醒的是,承租公房的分割不同于一般房屋的分割,使用者不具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公房承租权,夫妻在离婚时,法院会综合承租公房的来源与贡献,结合照顾妇女、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无过错方、需要照顾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