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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视点评论

消费者岂能被当作“引流工具”


    3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最近家里的两位老人在一家餐馆用餐时被店家拍下视频,之后店家又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视频发到短视频平台上,这让他们感觉很恼火。在李女士看来,店家这种行为侵犯了老人的隐私。最终,在李女士多次沟通后,店家删除了视频。

    商家以短视频或直播的形式将线下消费实况展现给网络上的潜在消费者,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在新型营销模式的探索中,商家应该始终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以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消费者也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对侵权行为说“不”,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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