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4个月里,辽宁省沈阳市的张明(化名)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了一名女主播20万余元,给这个普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事后反思,张明说,在整个“打赏”期间,他没有看到直播平台对“打赏”有任何限制或提醒,否则,自己不会陷得这么深,损失这么大。根据公开信息,类似大额“打赏”事件时有发生。不少网民不禁发问:直播平台对于这种大额“打赏”,难道不该进行必要的限制吗?
直播平台打赏亟待厘清限额。对直播平台的打赏金额设置合理的限额是必要且迫切的,有关部门和平台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打赏限额制度,加强对打赏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推动直播行业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