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金三银四”的春招旺季,有媒体记者了解到,今年,不少企业都在实行“共享员工”。“共享程序员”“共享设计师”“共享财务”成为不少科技型企业的用工新选择。这些“共享员工”一般不和企业签订固定合同,而是与企业就某一项目进行短期合作。很多企业采用“共享员工”模式后,人力成本降低了5%至10%。
“共享员工”不仅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了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双赢,还有助于实现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的目标。但值得注意的是,“共享员工”模式虽然好处多多,却也存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能受到很好保障的问题。因此,对“共享员工”模式,监管要及时跟上。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劳动法规、监管机制,厘清劳资双方权责,保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发展,最终实现劳动者、企业、相关平台及全社会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