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峰/向禹 发自贵阳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保障贵州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意见》分为6个方面、20条措施,围绕妇女就业创业、妇女儿童健康和权益、家庭建设、发展环境、组织保障等方面,重点提出系列满足妇女儿童需求、保障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
《意见》要求,通过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以支持妇女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锦绣计划”,支持妇女通过发展特色手工产业增收致富。深入推进“黔灵家政”工程,促进巾帼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加强巾帼家政发展促进会建设,打造巾帼家政品牌。支持高职院校开设适宜女性发展的专业,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围绕产业、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培养一批女性技能人才。
《意见》重点提出,到2025年省、市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推动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完成创建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等省级特色专科65个,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户外锻炼1小时以上,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0%以上,到2025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等目标。
《意见》强调,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关爱服务机制和侵害案件发现报告机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巡查等方式,为妇女儿童营造健康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妇女儿童安全。通过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以协力推进家庭建设。提出目标,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站率分别达90%、80%;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