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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视点评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教育指导是剂“良方”


    □ 王恒

    男子因生活拮据遗弃3岁女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8月13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郭某某遗弃案入选。

    无论遭遇何种情况,父母都不能也不应该将未成年子女弃之不顾,此举不仅于法不容也有悖人伦道德。在此案中,郭某某一时冲动之下犯的错,不仅要遭受法律的严惩,还要花更多时间进行亲子关系的重建和修复。难以想象,被父母遗弃的负面影响会在孩子的心里留下多么大的阴影。

    然而也要看到,单亲家庭带娃所面临的现实压力不容忽视。该案中,郭某某无稳定职业,投资失败欠下债务,因离婚致心情抑郁,加之长期独自抚养郭某彤,在生活、心理的双重压力下才产生了逃避抚养义务的念头,以致最终违法。如何纾解单亲家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只有查出“病因”、找出“病灶”,才能开出“良方”。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是一家一户之事,更需要家庭、社会、政府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案件中,郭某某遗弃女儿是多重因素叠加导致的结果,背后的原因错综复杂,这就需要检察院、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介入、综合考量。从个人工作、情绪疏导等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和施治,通过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措施,重塑监护人监护理念,提升监护能力,这也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应有之义。

    在“治已病”的同时还要“治未病”。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在前头,相关机构和妇联组织等要积极深入群众,把基层工作做实做细。只有做到心里有人、眼里有活儿,才能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把家庭冲突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未成年人真正免受侵扰,快乐成长。

    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显然是剂“良方”,希望更多家庭在遇到问题时,能主动寻求帮助,真正让家庭教育指导照亮孩子成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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