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文化周刊 什刹海 PDF版下载

栏目:名家随笔

版面: 文化周刊 什刹海

半个世纪后,我现在只找到题在那本《长征诗帖》封面上的两行字:“侯军,壹玖柒零年壹月叁拾壹日上午。” 当时,我11岁。我的“恋笔情结”,大抵就是从那时种在了心田里。

恋笔情结


    ■ 侯军

    一

    我从小就喜欢写字,这种癖好,大概是被彼时街上贴得铺天盖地的大字报“传染”的。事实上,那也是我最初的识字课本。上学后,我已经能认很多字了。学校里时常张贴大标语小字报,我都喜欢看,主要是看谁的字写得好看。

    很快就发现,我所在的北门里小学有三个老师经常“挥笔”写字,一个是教音乐的杨老师,一个是校办工厂的薛老师,还有一个是财务科的李老师。杨老师主要写美术字,我对此没啥兴趣;薛老师写标语带有隶书的味道,字形有点怪,但个性鲜明;李老师的本职工作是会计,却经常被指派写重要通知、表扬信或者训诫书之类。他的字写得端庄漂亮,但很难学。我起初模仿“薛体”,学得很像。但是,有一天被语文老师看见了,立即把我呵斥一顿,郑重其事地告诫我,薛的字是江湖体,要学写字就跟李先生学。

    我曾去财务室找过一次李先生,表达想要跟他学写字的意愿,但被他一口回绝了。他说的话令我一头雾水——“这是什么年头?读书越多越反动,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

    以我当时八九岁的理解能力,前一句明白,后一句完全懵懂。长大了,查了辞书,才知道那是古书上的一个典故,出自《淮南子·本经训》:“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后人高诱还有个注解,说:“仓颉始视鸟迹之文造书契,则诈伪萌生;诈伪萌生,则去本趋末,弃耕作之业,而务锥刀之利。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这意思就是说,仓颉造字是个天大的罪过,文字使得“诈伪萌生”,老天知道人类将会挨饿,故而“雨粟”,鬼神知道大难将至,故而“夜哭”。既然识字写字都是如此不堪,何必要学呢?李先生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让我彻底断了学写字的念头。

    无奈,我只能断了在本校拜师学书的念头。但心里对写字的执念却一直没有打消。我开始自找“老师”,先是看大字报里哪家的字写得好,就站在那里静观默想,手指头在衣服上比画;后来,好不容易从北马路新华书店买到一本字帖,那是依照“柳体”字形写的简体《七律·长征》,我如获至宝,用铅笔、钢笔照着练。渐渐地,心底萌生出一种对毛笔的“渴望”:要是有一支毛笔,那该多好啊!

    在离我家不远的北大关就有一家毛笔店。我去过好多次,起先是扒着窗口往里看,后来大着胆子走进店里,看着那架子上一排排笔筒里,好多好多的毛笔,笔筒上贴着价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攒够钱,来这里买上一支。

    少年人的意志力,千万不可低估。我很快就攒够了一笔“巨款”(两元钱),“气宇轩昂”地迈进店门,花了一元多,拥有了我的第一支毛笔——那是一支长锋小楷,善琏湖笔厂出品,是店里的老师傅精心为我挑选的:他在柜台的玻璃板上搓一搓笔杆,说是验证笔杆是不是笔直,再仔细查看笔尖,说是查验笔毫是不是居中,挑来挑去,选中一支,交到我的手上,笑眯眯地说:“孩子,好好练字去吧!”

    我终于拥有了一支属于自己的毛笔。回到家后,我记得自己一定是兴高采烈地写了很多毛笔字。然而,半个世纪后,我现在只找到题在那本《长征诗帖》封面上的两行字:“侯军,壹玖柒零年壹月叁拾壹日上午。” 当时,我11岁。

    我的“恋笔情结”,大抵就是从那时种在了心田里。

    二

    这支笔伴随我走过最初的“临池生涯”,除了那本“柳体”《长征》诗帖,还临过后来买到的隶书样板戏唱词,当然也临过从待烧的书堆里“偷来”的那本“苏黄米蔡字帖”残本……直到我15岁时,经人介绍,拜到恩师宁书纶先生门下,这支笔才算“功成而退”。

    第一次面见宁师,他就详细问我临过什么帖,用的什么笔,我一一作答之后,他沉吟片刻,说我临的帖还行,但用的毛笔不太对路。他建议我改用一种天津产的羊毫笔,还告诉我要到和平区湖北路附近的一家土产杂品店去买——“别去北大关了,那里卖的主要是湖笔,没有这种天津产的笔。”我由此知道,买毛笔其实也大有学问。依照宁师的指引,我果然买到了这种羊毫笔,名字很雅,大号的叫“千秋瑞雪”,小号的叫“青山挂雪”。从此,“雪字号”毛笔正式上岗,成为我的主要临池工具。

    1976年,我初中毕业,分配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武装部去做“库工”。有了微薄的工资,我就可以自由支配资金去买毛笔了。但是,不知为何,“千秋瑞雪”一路的毛笔却忽然买不到了。听店里的师傅说,是厂家断供了,都拿去出口日本了。

    转过一年,我被调到天津日报农村部当记者,工作压力很大,一上岗就要独自分管几个郊区县,哪里还有心思濡墨练字?那几年,毛笔几乎被我彻底放下了。

    20世纪80年代初,我与小学同学兼曾经的邻居李瑾,在一个文学讲座的会场邂逅——自从小学毕业,她去了七十四中学,我去了三十一中学,后来各自分配工作,便断了联系。但这次邂逅,完全改变了我俩的人生走向。交往了几年,就自然而然地走到了“定情阶段”。

    那个年代,大家都不富裕,也不讲什么排场。我给李瑾的“定情之物”,就是一支米褐色的英雄牌钢笔。我说,知道你喜欢文学,希望你用这支钢笔,写出美妙的文章。她淡淡一笑说,这话本是我要对你说的,倒让你先说了。

    过了十来天吧,我俩再次约会时,她也给我带来了“定情之物”,那是一支毛笔。她说,想了很久,也不知送你什么好,最后还是效仿你吧!你送钢笔,我送毛笔,希望你拿这支毛笔,把书法写得更漂亮!

    我接过这支毛笔,心中暗想:“她可真是找准了我的穴位,这正是我喜欢的东西啊!”我打开包装盒,取出毛笔,细看笔杆,上面刻着一行小字:“狼毫大书画笔,北京制笔厂。”李瑾说:“我听你说过那种‘千秋瑞雪’羊毫笔,专门跑到湖北路那家土产杂品店,没买到。最后去杨柳青的门市部,让人家给挑了这支笔。店员说这种笔很多书画名家都觉得好用,我就想,送给你倒挺合适的——说不定,将来你也能成为书画名家呢!”

    这番话,我听着当然很受用。大概就从那时开始,我又恢复了临池习字,还曾带着李瑾到宁师家里,一是补交作业,二是认认师门。至于那支笔,当然也“超越”了各种“雪字号”的前辈成为我最常用、也最钟爱的“宝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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