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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为未成年人筑牢法治防线

拒绝文身,让青春不被“刺”痛!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改改

    □ 游情天

    走进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共享法庭”,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文身纠纷的调解正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来自江西省的小杰(化名,16岁)因在平湖市某文身店文身,家长得知消息后,愤怒之余向消保中心投诉,要求商家赔偿清洗文身以及皮肤损伤修复的费用。得知纠纷后,平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黛琳在“共享法庭”线上平台的另一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分析各方过错,耐心指导调解。她的声音温和而坚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双方在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的组织、参与调解下,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同意赔偿3万元。“这次事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不足,以后一定会更加关注孩子的成长。”小杰的父亲如是说。

    近年来,文身“低龄化”现象日益凸显,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为此,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展系列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青春,让每一份纯真不再被“刺”痛。

    为从根本上减少此类像小杰父母和文身店商家之间的纠纷,平湖市人民法院联合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平湖市文身从业者大走访活动。

    近日,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副科长鲁勇华和平湖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助理刘景廷走进了一家家文身店。

    “商家朋友们,请仔细阅读这份《自觉合规经营 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他们一边发放手册,一边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从业风险,宣传典型案例,并在店铺内明显位置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提示牌,引导商户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提醒着每一位踏入门店的顾客。

    为了让更多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拒绝青春“刺”痛,平湖市人民法院通过“共享法庭”开展了线上“开学法治第一课”。9月13日,在“共享法庭”法官工作室里,立案庭法官助理刘亚琴为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体学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普法讲座。

    “同学们,文身不仅可能损害你们的皮肤健康,还可能对你们的未来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刘亚琴通过追溯文身的历史起源,聚焦社会问题,分享热点案例,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观。“我们要做新时代文明好少年,对文身说‘不’!”线上讲座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说。

    随着一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平湖市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防线正逐步筑牢。下一步,平湖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力量,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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