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次修正实施

  上海新修正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正充分体现了上海在增强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方面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近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与上海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厅、经济信息化委、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市通管局等部门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次修正做了相应解读。

  据介绍,此次《条例》修正,在强化促进国际贸易公共服务、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加强涉企政策制定与清理、完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等多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更加注重以经营主体感受度为先,在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等方面持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程浏可)

中国妇女报基层中国 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次修正实施 2024-11-07 2 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