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秀”or“骗人秀”?电商评论区需打假

■ 孔德淇

  ■ 孔德淇

  电商时代,“买家秀”作为消费者购物的决策参考,是连接商家与顾客的诚信桥梁。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把炮制“买家秀”当成生意,商家通过虚假“买家秀”,营造出商品广受好评的假象,以此诱导消费者,牟取利润。

  平台设置“买家秀”的初衷,是为了构建一个真实的交易反馈机制,促进网购的良性循环。然而,如今“买家秀”却有沦为“骗人秀”之虞,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消费市场的公平性和诚信度。

  虚假“买家秀”的“水”之深,从媒体揭秘的“黑色生意经”中可见一斑。一款专为网络刷手打造的App,在不到三年内竟吸引了3.6万多个商家会员、60余万网络刷手注册,虚假刷单量之大、非法获利之丰让人瞠目结舌。在此过程中,刷手获得货款和佣金,商家以免费邮寄生活用品作为回报,App 则抽取佣金。看似多方“共赢”,实则是以牺牲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长期建立起的信誉口碑为代价。

  这种虚假行为还蔓延至刷单、刷粉、虚假摆拍、卖惨营销等各个方面,坑骗了广大受众,破坏了社会互信。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消费领域,弄虚作假的障眼法往往会让消费者难辨真伪。要改变这一现状,平台不能“睁只眼,闭只眼”,更不能纵容参与刷单行为,需加强审核遏制造假。比如,利用大数据来甄别评论区重复出现的图片,对异常评论予以提醒、删除甚至处罚。针对部分商家散布不实信息的问题,考虑建立黑名单制度。总之,平台应通过严格的审核与反馈机制,不给虚假“买家秀”和刷单等行为以机会和空间,以更多维度、更科学合理的展示机制,使有品质的“宝藏店铺”脱颖而出,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事实上,刷单行为已然违反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对此类行为必须依法处置,让无良商家不敢越雷池半步。主管部门也应严管、严惩,让水军成为高危行业。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学会辨别,不盲目相信,敢于对虚假评价“用脚投票”、监督举报,不让刷单把戏得逞。

  电商平台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营销推广,更离不开消费者的信赖。这份信任不应被辜负。期待“买家秀”回归真实,还电商一片净土。

中国妇女报权益周刊 8“买家秀”or“骗人秀”?电商评论区需打假 ■ 孔德淇2024-11-11 2 2024年11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