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邵伟
■ 赵明
11岁的慧慧因为父亲的离弃,而承受了过多的苦难。多亏湖南湘潭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她和妈妈的起诉,母女俩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生活困难也得以缓解。
慧慧的故事要从数月前说起,她是湘乡市检察、妇联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后的第一批受益者。
今年6月,湘乡市妇联移交一条线索给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法理之外未成年人的遭遇格外让人揪心。
几年前,慧慧的母亲小文因情绪失常,被医院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患病后,小文母女被丈夫送回了娘家,从此慧慧的父亲小罗用失联等方式逃避照顾和抚养责任,不闻不问也不承担费用。
更让人寒心的是,小罗于2023年曾两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予以两次驳回。
湘乡市妇联接到情况后,给予了小文母女政策倾斜和经济救助,但这些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母女二人的生活窘境。追根溯源是小罗未尽扶养和抚养义务,严重侵害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联多次组织协调、会面,都被小罗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
为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精神与要求,加强对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今年5月30日,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湘乡市妇联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详细列举了五类情形,权益受损害的妇女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其中第二种情形与小文的情况相同。为此,湘乡市妇联将小文母女权益受损线索移交给湘乡市检察院,后者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相关工作。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7月5日立案,以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维护小文母女关于扶养费与抚养费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帮助当事人向湘乡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7月15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向湘乡市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并经与法院协调,开辟“绿色通道”审查受理。
9月,湘乡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开庭审理,并于月底做出判决,小罗承担此前小文治疗已产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等,还应每月支付妻子扶养费500元,同时支付2019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女儿慧慧的抚养费近5万元。
承办检察官尹付野把好消息带给了慧慧和妈妈,曾经愁容满面的她们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