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离情 行政复议传递法治温度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

  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的要求。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行政复议中心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指导下,成功为一名儿童撤销行政违法记录,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更加宽容和有利于成长的社会环境。

  某日,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学一名八岁的小学生与同学嬉戏打闹时发生争执,后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当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依据监控录像并结合在场同学的描述,确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违法,鉴于其尚年幼,依法决定记录在案,但不予实际处罚,并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决定让该学生的家长深感忧虑,担心这一违法记录会对孩子未来造成影响。怀着担忧和忐忑,家长向海淀区行政复议中心申请了行政复议。

  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高度重视这一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及时开展案件办理工作,组织专家案审会对本案事实、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向被申请人了解案情经过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与标准,反复与双方沟通并组织调解。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办案要严格依法,但也要注重适用比例原则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不能一味地将未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定性为校园霸凌,同时也要根据该学生是否有过霸凌他人经历、此次矛盾冲突焦点等情况加以分析考量,儿童之间的冲突亦不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成年人寻衅滋事、互相殴打予以行政处罚。此外,小学生尚处于发育、成长时段,本案中,该学生无主观恶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若留有行政违法记录,对其未来成长及发展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行政复议机关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建议派出所撤销原先的违法处理决定。

  最终,派出所采纳了这一建议,决定修改《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适用的法律依据,撤销对该小学生违法的行政处罚,消除其行政违法记录,依法对家长进行教育。

  这一做法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力量与温度,充分展现了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中国妇女报权益 观察 8法不离情 行政复议传递法治温度 2024-12-02 2 2024年12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