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在子女3周岁内,设置更具弹性和人文关怀的生育休假制度
● 建议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按照“差异化、递进式”“量力而行”原则,通过一次性发放现金的形式,分别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发放不同等次的育儿补助和照护津贴
● 建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江西省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从158天再增加30天到188天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江西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正在进行中,妇联界别多位委员的联名提案《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引发关注。据介绍,该提案由江西省妇联牵头调研,江西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丽和江西省10位担任省政协委员的设区市妇联主席联名提出。
今年,江西省政协妇联界别围绕适龄青年生育观念开展调研发现,受多重因素影响,适龄青年对生育持更为慎重的态度。为此,提案从“四个完善”角度给出建议:
完善女性就业支持措施。支持女性多元化就业需求。在子女3周岁内,设置更具弹性和人文关怀的生育休假制度,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等用工主体单位开发“妈妈岗”。将为生育女职工保留岗位的企业纳入补贴对象,对生育多孩的女性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税费等费用。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与教育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探索托幼与托育资源衔接;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扶持有育儿经验和相关资质的个人,开展邻里帮托、家庭互助的照护服务。
完善生育补助支持措施。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按照“差异化、递进式”“量力而行”原则,通过一次性发放现金的形式,分别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发放不同等次的育儿补助和照护津贴。将不孕不育、高危和危重产妇监护等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适当提高0~6周岁婴幼儿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增加生育津贴支付天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江西省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从158天再增加30天到188天。
完善公共服务支持措施。探索建立以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为基础、矛盾疏导纠纷化解为中端、重点个案跟踪干预为顶端的危机干预服务链条;充分发挥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等平台及社会组织、群团组织服务网络作用,为需要心理疏导的生育女性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儿科医疗水平;落实家庭医生职责,延伸家庭养育指导咨询门诊、开发儿童照护课程,增强家庭育儿能力。
完善友好氛围支持措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大力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建设,加强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儿童成长空间短板。把生育友好宣传同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开发“青年化”话语婚育文化宣传产品,将婚育文化宣传融入服务活动,推出系列公众课程和婚恋交友活动,积极引导个体、家庭树立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新型婚育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