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与觉醒: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议政之路

  参政议政是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方面,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指标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组织是妇女群体参政议政的“领头雁”。宣传与动员是妇女参政议政的关键,同时,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与社会经济水平相辅相成。陕甘宁边区的妇女参政议政活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妇女行使政治权利、全方位探索妇女群体如何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典范。这对提升新时代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推动男女平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樊星

  参政议政是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方面,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指标之一。陕甘宁边区的妇女参政议政活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妇女行使政治权利、全方位探索妇女群体如何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典范,为今天的妇女参政议政和妇联组织力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研究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议政历程,明确妇女参政议政对于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意义、探索动员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实践,将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价值置于全社会经济发展脉络中,对于指引新时代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推动男女平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妇女参政议政是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内容

  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议政加速了妇女解放意识的觉醒。193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妇女工作大纲》,确定妇女工作的斗争纲领为“从争取抗战民主自由中争取男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平等,改善与提高妇女地位,反对一切封建束缚与压迫”。在民族救亡图存之际,妇女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成为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一股不可或缺的革命力量。作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内容之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确保妇女行使其政治权利能极大地激发广大妇女的主体意识和自我觉悟,进而积极踏入公共领域,参与到更广泛的政治生活中,以民主“实践”促成民主“实现”,推动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影响范围延伸至陕甘宁边区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组织是妇女群体参政议政的“领头雁”。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重视发展女党员,将妇女解放视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内容之一。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提出“不分性别、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其中明确“帮助妇女们获得普通选举权及一切政治上的权利与自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运动的奋斗目标之一。1939年2月,《关于开展妇女工作的决定》颁布,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妇女部与妇女运动委员会,使其成为各级党委的重要工作部门,动员全党女干部和女党员开展妇女工作,注意吸收女党员、培养女干部。一大批成长起来的女干部、女党员在推动妇女全面参政议政的进程中起到了模范作用。随着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与妇联组织力的提升,一批批优秀先进的女干部走进群众中大力动员边区妇女投身解放运动,长久以来生活在闭塞环境中,深受传统封建文化禁锢的陕甘宁边区妇女开始意识到参政议政是其基本政治权利,她们走出家门,走向广阔天地。

  宣传与动员是妇女参政议政的关键

  实事求是地制定动员妇女参政议政的具体方法。陕甘宁边区妇女解放运动的基本路径和实践方式根植于边区社会现实。1938年,邓颖超、孟庆树在庐山妇女谈话会上的《关于陕甘宁边区妇女运动概况的报告》中介绍了当时边区妇女解放运动的实际:“大多数妇女缠足不识字,一般人民仍是重男轻女,在妇女工作的进行中仍常常遇着障碍和困难。”如何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必要性、如何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是动员广大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两个重要问题。边区政府和各级妇女组织也就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方面是持续深入宣传各级妇女组织的工作情况,动员团结广大妇女积极向组织靠拢。早在1937年10月14日《新中华日报》刊出的《妇联会征求会员》就呼吁:“我们联合发起组织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已经成立了一个筹备会,现在开始征集会员,凡边区妇女团体或个人,不分阶层、党派、宗教信仰,均欢迎参加。全边区的姐妹们,勇敢地来吧!”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召集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前,边区妇联给各级妇联的指示信中就写道:“我们应该发动农村妇女多多提案交给议会通过,以解除我们妇女的痛苦,以在抗战中起更大作用。”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团结广大妇女群众,动员妇女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政议政解决自身困难,在行使基本政治权利的过程中,让“民主”具体化为日常生活中可感可及的实事。

  另一方面是根据本地区妇女群众生活的真实境况,为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具体实践探索出多种高效便利的方法。为了更好地动员陕甘宁边区广大妇女群众,边区政府举办选举训练班,并将参与训练班的人员派到各地培训参选干部,普及选举知识和政策、指导妇女参选,各级妇联干部深入到妇女群众中进行参政议政的宣传与动员。考虑到大量妇女不识字,边区政府创造了投豆、画圈、画杠、烧洞等选举方法,以便妇女群众能清晰顺利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自主地行使政治权利。

  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与社会经济水平互为积极因素

  妇女参政议政的全面推进令边区民主政权建设逐步完善,保护妇女儿童的多项提案被提出、通过与推行,妇女解放运动的成果一一落到实处。1939年1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选举高敏珍等19位女性当选参议员,她们参加了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会议,提出《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这一提案包括各级参议会应有25%的女参议员、废除一切歧视妇女的制度等7条意见,最终以多数票通过。随着女选民的增加、女参议员的当选,各类聚焦保护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提案得到重视。1941年6月21日《解放日报》的社论《动员边区妇女参加选举运动》号召全边区妇女实践政治权利,文中详细记述了当时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参选的成效,并举例:“延安市裴庄乡女选民数目占选民之1/2,绥德全县460位参议员中有80个女参议员,占全体参议员1/6,各地关于动员妇女生产,保护产妇儿童,禁止买卖婚姻等提案之通过。”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妇女加入参政议政中,陕甘宁边区妇女儿童的现实生存处境受到广泛关注,妇女儿童面临的实际困难才能有效转化为党的具体工作内容,妇女儿童事业得到全方位发展。

  妇女参政议政的进程推动着边区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陕甘宁边区的生产劳动中,涌现的一批妇女劳动模范受到陕甘宁边区政府表彰。1943年,辛勤劳动、耕种得法的马杏儿被授予“妇女劳动英雄”称号,林伯渠亲笔为其题写“妇女光荣”。随后,还产生了马杏儿为原型的秧歌剧《兄妹开荒》,以民谣改编的歌谣和秦腔《马杏儿》等。1943年,《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一经公布,大生产中热火朝天的妇女纺织运动迎来高潮。陕甘宁边区各级妇联深入基层推广纺织技术,在各地建立起妇女纺织队伍。同时,中央妇委和陕甘宁边区妇联成立的陕甘宁边区妇女生产合作社也成为高效推动妇女生产的组织,建立了团结妇女劳动力量的重要场所,这也成为广大边区妇女走出家门后的公共活动空间之一。女性主体意识和自我认同感通过劳动而不断强化,在经济生产中形成的妇女劳动组织也有效地动员并吸纳了更多妇女参与到公共事务和集体事业中。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彼此促进,是互为正相关的积极因素。

  陕甘宁边区妇女的参政议政之路,为新时代提升妇女政治权利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增强妇女参政议政意识、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以及加强妇联组织力量是实现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必要途径。新时代推进妇女参政议政,应充分汲取历史经验,基于深入调研结果,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选择动员妇女参政议政的有效方式并付诸实践,并充分把握好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密切关系。

  (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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