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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妇联积极探索,以文化为先导、技术为引擎、制度为支撑、组织为保障,秉持系统化思维和协同治理理念,通过整合家事“一类事”七大服务情形和八大服务功能,构建与柔性治理相协调的文化机制、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技术机制、与刚性约束相匹配的制度机制、与深化改革相一致的组织机制,创新开展家事纠纷化解“一类事”综合服务改革,为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
■ 徐士青 陈步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妇联积极探索,以文化为先导、技术为引擎、制度为支撑、组织为保障,创新开展家事纠纷化解“一类事”综合服务改革,致力于破解数据不贯通、职责不明晰、协同效率低、解决不彻底、服务不精准等家事治理难题,为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
家事“一类事”改革的实践基础
浙江是数字中国战略的先行实践地。早在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极具前瞻性地将“数字浙江”建设纳入“八八战略”。历经20多年的持续建设和深化,“数字浙江”为浙江省妇联探索家庭治理数字化路径、推进家事“一类事”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家事“一类事”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探索、持续迭代升级的过程。在推进家庭治理数字化的实践中,浙江省各地妇联结合当地实际,开发了多个应用场景,涵盖家庭暴力治理、家庭教育咨询、婚恋服务等方面。2022年,浙江省妇联推出“浙里家·连心桥”应用,并在“浙里办”和“浙政钉”同步上线。2023年,家事“一类事”试点工作被列入浙江省委改革办重大改革需求清单。浙江省妇联在全省部分地市、县(市、区)分两批开展试点,将县(市、区)及以下层级的家事“一类事”融入属地“141体系”(即县级社会治理中心,镇街级“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4个基层治理平台,村社网格)。通过整合家事“一类事”七大服务情形和八大服务功能,构建起家事综合服务“一平台”(线下三级服务阵地)、多跨协同“一机制”(部门之间横向协同、妇联系统之间三级联动)、智治应用“一场景”(线上“141体系”的家事模块)、家事服务“一队伍”(工作者+调解员+志愿者),以家庭治理数字化助力现代化。
家事“一类事”改革的积极经验
家事“一类事”改革秉承系统化思维和协同治理理念,充分发挥“文化—技术—制度—组织”四维机制的整体效能,搭建起数字时代家庭治理的基本框架。
以文化为先导,促进柔性治理与刚性约束的有机融合。家庭治理数字化的关键在于树立“寓治理于服务”的理念,借助文化引导夯实治理基础。家庭矛盾若扩散到家庭之外,基层治理往往会陷入被动。为从根源上减少家事纠纷,家事“一类事”试点地区既注重用制度规范家庭成员行为,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又注重通过具体量化指标实施柔性的文化引导,增强家庭对基层治理制度的认同感。如,杭州市萧山区在家庭领域推行积分制,把伦理规范转化为可量化的行为准则,通过奖励机制调动家庭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浙江省妇联的“浙里幸福荟”、台州市椒江区的“婚姻学院”等品牌项目,借助文化机制与技术机制双重力量,培育新型婚恋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提供精准有效的家事服务,实现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的转变。
以技术为引擎,推动工作机制与组织形态优化重塑。家事“一类事”改革运用数字技术评估机制和组织建设成效,提升组织建设的灵活性和工作机制的协同性。运用数字技术实现与12345、12338、110、“和睦e家”等平台的数据互通,以事项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再规范权力清单,做到廓清责任与形成合力相统一,构建起涵盖事先预防、事中化解、事后帮扶的线上工作体系。同时,依据线上处置路线图,对线下业务流程进行实时记录和量化分析。然而,家庭治理不能仅依靠技术。各试点地区通过技术机制与组织机制的相互配合,织密线上线下联动的组织网络,形成由市、县(市、区)党委分管副书记牵头,政法委与妇联共同负责,女法官、女律师等专业力量和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精准度。
以制度为支撑,实现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相互促进。数字机制不仅引发工作机制和组织机制的变革,还推动制度机制创新。试点地区的妇联组织注重从基层实践中总结经验,并将其转化为制度机制和工作规范。例如,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将组建家事纠纷调解“特种兵”经验纳入试点方案,形成“5分钟内多部门响应、10分钟内跨行业联动、15分钟内现场调处”的高效家事纠纷处置模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将多年来的家庭治理工作经验总结为“十步工作法”,在此基础上,杭州市于2024年年底发布全国首个《家事纠纷化解综合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为家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参考。
以组织为保障,实现线上平台与线下阵地无缝衔接。组织机制是技术机制效能发挥的重要影响因素。试点地区通过建设县(市、区)家事“一类事”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家事服务站、村(社区)家事服务点等线下三级服务阵地,线上在属地141体系构建家事“一类事”模块,构建“虚实结合”的治理共同体。治理平台的高效运转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试点地区通过外引内培、队伍联建、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组建“工作者+调解员+志愿者”优势互补、角色协同的人才梯队,不断提升数字治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以及家事服务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家事“一类事”改革的实践困境
作为浙江省妇联的试点项目,家事“一类事”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如数字治理的有效性、家庭治理的合法性以及基层治理的自主性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
数据要素价值未能充分发掘,数字治理有效性有待提升。数字场景设计存在技术难题。处理复杂案件时,若需多部门同时介入,涉及数据并联和串联,技术难度会大幅增加。而且,数字场景中的家庭概念难以精准描绘“家庭画像”。家庭治理数字化应整合家庭多维数据,构建出虚拟、动态且能体现家庭主要特征的模型。但一些基层妇联组织在家庭治理时,为简化流程,常以户籍或者共同居住为标准定义家庭,无法全面呈现家庭结构图谱,也难以反映其关系动态。由于家事“一类事”线上平台处于初始阶段,数据资源有待积累,指标体系分级分类不够精细,对复杂案件不同阶段的主责和配合部门的界定不明确,治理效能受到限制。
家庭公私界限存在争议,家庭治理合法性常受质疑。数字治理要求“留痕”,这使得家庭隐私权保护成为问题,妇联介入家庭的时机、限度和方式也较为敏感。当家庭事务触及法律底线时,妇联等机构可依据法律规定介入,保障特定家庭成员权益。但在婚育等家庭自主决策方面,外界的介入方式仍需深入探讨。家庭主体性未能充分调动,基层治理自主性有待激发。妇联组织虽认可家庭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将家庭视为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对象,尤其关注高风险家庭,但在家庭治理中存在路径依赖和治理惯性,家庭作为治理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参与意识和公共精神有待增强,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组织也有待完善。
家庭治理数字化的升级路径
家庭治理数字化需要在全链条贯通数据、全领域整合力量、全方位精准服务的基础上,构建包含“风险预警+需求感知+评价反馈”等功能的家庭治理模型,释放数字治理的乘数效应。构建家庭治理模型,强化科学决策的数据支撑。家事“一类事”改革需进一步明确服务场景的“指标、任务、责任、项目”四张清单,推动治理端、妇联端、社区端、社会端等多元力量整合。治理端要深入分析以往家庭治理数据,制定家事纠纷案件的分类标准,明确各类案件任务和流程,特别是牵头部门和流转顺序。针对高风险家庭,细化评估指标,构建“风险预警”模型;根据家庭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细分服务内容,构建“需求感知”模型;追踪家事服务的处理时效和群众反馈,构建“评价反馈”模型。妇联组织需通过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家事服务阵地,对家事“一类事”进行分层分类管理。社区网格员同步采集家庭相关需求与基层社情民意,确保家事纠纷能够及时录入“141体系”。社会端需整合专家力量和志愿服务等人才资源,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治理,及时响应家庭需求。激发家庭参与动能,巩固基层治理的价值基础。妇联组织要加大家庭领域相关法律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和职能部门认识到家庭事务不仅是私事,更是国事;鼓励家庭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遇到家庭纠纷和困难时积极寻求援助。还可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弘扬传统美德、制定激励政策、提供相关服务等方式,培养家庭的参与意识与公共精神。妇联组织要转变思维,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缩小“妇联能给的”与“家庭想要的”之间的差距,赢得家庭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总结提炼试点经验,释放数字治理的乘数效应。试点地区依赖扎实的数字基建和治理基础,在家庭治理数字化方面都已经探索出有效方法,这些方法能否在更大范围推广,转化为常态化制度机制,需要省级或更高层面深入调研论证。通过探讨其推广可能性,实现从经验治理到数字治理、再到制度治理的转变。浙江省妇联系统在推进家庭治理数字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文化—技术—制度—组织”四维机制的协同作用,借助数字技术引导观念,激发家庭作为治理主体的内生动力,推动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升级,构建有效的“治理共同体”。随着数字要素积累、治理实践深化、制度成果丰富和治理效能提升,广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一定能成为现实。
(徐士青为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教学科研部副主任、讲师,陈步云为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教授)
注:本文系杭州市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社会治理与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立项课题(编号:24JD00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