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天子 姜臻
中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的变迁与性别平等关系密切。照护政策的制定和变迁受到性别平等理念的影响,反映出政策制定者和社会公众对于性别平等的认知演变,也对性别平等理念的落地产生了重要影响。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的变迁主要从公共领域和家庭领域反映男女平等观念。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发现,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经历了价值理念、时代任务和政策工具的历史性变迁。不同时代背景下,性别平等的发生和隐退与婴幼儿照护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经历了从第一阶段(1949—1978年)公共领域性别平等意识觉醒,家庭性别分工缺乏相应变化;到第二阶段(1979—2016年)家庭独立承担“再生产”职能,公私领域性别不平等加剧;再到第三阶段(2017年至今)家庭为主、国家为辅承担养育责任,公私领域性别平等协调同步提升三个阶段性变迁。展望未来,为了有效应对人口结构性调整和家庭变迁所带来的现实变化,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可以通过转变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观念,推动公私领域性别平等理念落地;建构家庭友好型公共政策,促进公私领域性别角色协调发展;建构多主体政策支持体系,缓解公私领域性别责任分工差异,最终建成性别平等且公益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
来源:《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25年第3期(杨舒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