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网信办宣布,7月起对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的现象开展专项治理。此次行动重点关注交通运输、住宿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物流商贸、休闲娱乐等领域,旨在整治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问题,切实保护市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共场所的应用日益广泛,从门禁系统到支付验证,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却也引发隐忧。
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甚至危害公共安全。近年来,已出现多起利用人脸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例,引发了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
为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公安部于今年6月1日联合施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任何机构不得以胁迫方式采集人脸信息,公共场所必须提供非生物特征验证选项。此外,当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时,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目前,在北京市网信办的指导下,已有69家单位通过“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完成了备案流程。网信部门将持续跟进,确保这些单位依法合规处理个人信息。
北京市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处处长杨虎表示,此次专项治理将督促相关运营者及时备案,并针对人脸信息的收集和保护措施展开专项检查。对于未提供非人脸识别选项等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北京市网信办将积极处理,维护市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小读者们,人脸信息的泄露风险不容忽视,要对非必要场景的刷脸保持警惕。大家要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