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维华在北京世妇会现场。受访者供图
□ 徐维华
我今年75岁,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参加妇女工作,1984年调入全国妇联,2003年退休后在北京的一所律师事务所当专职律师,代理妇女权益案件。前后加起来,我参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已经有40多年。
为捍卫妇女权益持续前行
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下简称北京世妇会),对我而言是一段很重要的经历。当时我在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工作,为筹备北京世妇会“妇女权益保护”论坛,全国妇联与司法部合作成立了“女律师联谊会”,我担任论坛秘书长,全程参与论坛的策划和实施。
作为组织者,我们既想在有限时间内合理安排议程,又想涵盖国内外所关切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的各个方面,于是我们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妇联、司法局和高校收集意见,力求让论坛内容充实。只有半天时间的论坛,我们总共花了半年时间筹备。
在北京世妇会开幕的第二天下午,论坛成功举办,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大家热切地讨论各种问题,妇女问题不再是“小问题”,而是世界关注的大问题。
北京世妇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把对妇女的暴力和基本人权自由联系在一起,为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在中国,这次大会更是推动了一系列积极变革。北京世妇会后,家庭暴力、职场性骚扰、性侵犯等性别暴力问题在中国受到广泛关注。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2016年正式实施,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
现在回想起这段经历,有筹备过程的辛苦和紧张,也有与世界各地妇女交流的喜悦和鼓舞。同时也感到,我们这一代妇女工作者不负历史所托,顺利完成工作,也为以后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见证反家暴工作里程碑的诞生
在全国妇联工作时,我参与了许多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工作。从20世纪90年代起,反家暴就是我工作的重心之一。暴力是很严重的问题,事关公正、事关生死,消除性别暴力需要我们长久关注、重视。
2013年,我与其他律师共同代理了四川李彦受家暴杀夫案。当时反家暴法正在立法阶段,社会对于反对家庭暴力的呼声很高,这让审判人员对家庭暴力案件有了进一步认识。
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不仅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有所突破,更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确立了多项反家暴处置机制。
目前,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反家庭暴力法规,为消除性别暴力提供了保障。遭受暴力的妇女有了法律武器,我们律师在工作的时候也有法可依。
妇女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
时间过得很快,距离北京世妇会成功举办至今已经30年了。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切实感受到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
不仅如此,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人开始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这几年公众对“性骚扰”的关注程度和讨论积极性,远比早年要热烈得多,现在的女性受到侵害时,会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来主张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社会的进步。
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律师,我期待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司法、立法机构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法律条文落到实处,让妇女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权益的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我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妇女事业的关心、重视及保障会持续拓展、不断深化。
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妇女权益保护事业任重道远,需要年轻一代的热情和力量,需要更多人的积极参与,以此不断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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